蜀山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已于6月8日17時結束,根據(jù)《蜀山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規(guī)定,因部分職位考生未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現(xiàn)將遞補人員名單公告如下:
報考職位 |
準考證號 |
50中新區(qū)初中數(shù)學 |
9903040304 |
江淮初中信息 |
9903022017 |
江淮初中化學 |
9903020712 |
69中初中語文 |
9903011415 |
69中初中語文 |
9903011421 |
江淮小學語文 |
9903030423 |
稻香村小學語文 |
9903030829 |
稻香村小學體育 |
9903061920 |
樂農(nóng)小學語文 |
9903031009 |
樂農(nóng)小學美術 |
9903061705 |
十里廟小學特教 |
9903062411 |
翠庭園小學體育 |
9903062127 |
琥珀幼兒園幼教 |
9903062506 |
西園新村幼兒園幼教 |
9903062613 |
惠民幼兒園幼教 |
9903062728 |
丁香家園幼兒園幼教 |
9903063112 |
丁香家園幼兒園幼教 |
9903063202 |
中海原山幼兒園幼教 |
9903063410 |
中海原山幼兒園幼教 |
9903063505 |
請遞補人員于6月17日下午17點前,前往蜀山區(qū)人社局(望江西路與潛山路交口,蜀山區(qū)行政服務中心7樓704室)報到并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主動放棄。
須知事項
1、遞補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報考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崗位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話證書)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同時攜帶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筆試準考證。
(2)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的,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的,必須提供發(fā)證部門的證明材料(須注明教師資格層次、學科及發(fā)證時間)。
2、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證書,被委托人需攜帶個人居民身份證。
3、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xiàn)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xù),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4、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錄用人員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函》(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用。
5、聯(lián)系電話:0551-65504469
合肥市蜀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區(qū)教育體育局
合肥市蜀山區(qū)監(jiān)察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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