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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精神,結合我院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事業(yè)編制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信息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25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2023年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報考人員可通過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師學院網(www.xtjsxy.net)查閱具體的招聘信息。
二、招聘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5年4月14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崗位另作要求除外。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有相應學歷要求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招聘崗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本次崗位要求專業(yè)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yè)目錄》)設置。該《專業(yè)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yè)目錄、本科專業(yè)目錄和?茖I(yè)目錄?忌鶎W專業(yè)已列入(附件2)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的,由招聘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認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年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年限。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2)未取得畢業(yè)證及學位證書的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暫憑加蓋畢業(yè)院校就業(yè)部門印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3)高校畢業(yè)生是指2021、2022、2023屆畢業(yè)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的非2023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非2023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在編人員(試用期除外)。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考程序
招聘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含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師學院網(www.xtjsxy.net)向社會公布。其他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等均在湘潭技師學院官網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14日8:00至4月20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人事考試招聘報名平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2)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忌J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按要求提供所需資料。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3)考生務必及時關注湘潭技師學院官方網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資格審查、考試、成績公示、體檢、考察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網絡資格初審
根據(jù)崗位設置條件對考生進行網絡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再次確認信息無誤后,考生繳納50元考務費。繳費后考生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4月25日17:00前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對象為資格初審合格且確認繳費成功人員。G22-G24崗位免筆試。
2.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注意妥善保管。下載打印時間為2023年5月4日8:00-5月5日17:00。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量120分鐘,筆試內容涵蓋教師職業(yè)道德、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教育法、教育學、心理學等內容。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對少數(shù)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開考比例、調整計劃數(shù)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可改報其他崗位,可申請退費。G22-G24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5.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忌傻顷懴嫣都紟煂W院網(www.xtjsxy.net)查詢筆試成績。
(四)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同時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3.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1.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未按時參加面試人員取消考核資格。
4.G1-G13崗位面試采用試教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G14-G16崗位采用面試(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分別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任意一項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G17-G21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G22-G24崗位采取面試(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試教和實操滿分各100分,面試(試教)低于70分,實操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綜合成績
G1-G13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試教)成績×50%。
G14-G16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試教)成績×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30%。
G17-G21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50%。
G22-G24崗位綜合成績=面試(試教)成績×5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50%。
所有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
(1)根據(jù)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2)體檢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上嫣都紟煂W院專項考察組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ㄈ诉x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師學院官網(www.xtjsxy.net)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發(fā)布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程序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人事編制相關手續(xù),由學院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中約定在湘潭技師學院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2.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員中原具有事業(yè)編制的人員需自行與原單位解除人事關系,相關手續(xù)由本人負責辦理。
四、其他事項
1.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58244977(上午8:00-12:00;14:30-17:00)
監(jiān)督電話:0731-58244979(上午8:00-12:00;14:30-17:00)
附件:
2.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湘潭技師學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