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統(tǒng)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五、考試
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灌云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崗位代碼為F01-F03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崗位代碼為F04-F29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無異常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shù),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人員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他應聘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云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形式與內容:崗位代碼為F01-F03的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崗位代碼為F04-F29的崗位面試形式為說課,說課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
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疾煊晒嘣瓶h教育局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jiān)督指導下,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灌云縣教育局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灌云縣教育局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云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灌云縣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F(xiàn)04-F29崗位按每個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選崗先后順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先后順序,具體崗位詳見《選崗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
選崗完成后,所有崗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應聘崗位代碼F01-F03崗位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予以解聘;應聘崗位代碼F04-F29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人員,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監(jiān)督和舉報
灌云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六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0519139。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xls
2.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新教師選崗表.xlsx
3.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灌云縣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