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及地點
第一站: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到淮北師范大學(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東山路100號)招生就業(yè)處服務大廳進行資格復審。
第二站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將根據第一站的招聘情況(如第一站招聘崗位計劃已招滿,本次招聘結束)在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2.聯系電話:0518-83222525朱老師。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正反面打印,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手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層次的學歷證書(就業(yè)協議書、就業(yè)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5)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
第(3)-(5)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對資格審核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南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三)報名注意事項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灌南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1.灌南縣教育局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方式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應聘人員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聘人員須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國家防疫健康信息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未在指定地點與指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學科素養(yǎng)、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藝術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考試成績相同,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南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考試成績高低順序(考試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崗位詳見《分配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選崗完成后,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撸∠赣觅Y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2021年畢業(yè)的應聘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guī)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監(jiān)督
灌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三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323668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xlsx
2.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分配表.xlsx
3.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xlsx
灌南縣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