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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縣基礎教育持續(xù)、健康、協調發(fā)展,保障全縣各小學開齊開足國家規(guī)定的課程,經縣政府同意,2021年,我縣計劃編制外公開招聘小學教師15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詳見《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教育事業(yè),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
3.身體健康,體檢符合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具備符合各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崗位表》),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的報考人員,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可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報考人員具備辦理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條件要求,即在現場報名時須提供:①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證書(報考語文學科教師崗位的,須取得普通話水平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證書);②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類人員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時間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前。
(3)相關崗位如有工作經歷要求,報考者的教學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21年8月31日,并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5.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最高年齡按各崗位的相應要求為準,其中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崗位另有注明特別要求的除外)。
(一)不得報考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已在編教師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及教師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個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報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所報全部崗位無效。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9日止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符合條件的人員到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二)辦公室報名,聯系電話:0597-3998660。
(二)需提交的報名材料
1.《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21屆畢業(yè)生可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
4.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等);
5.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6.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三張;
7.在上杭縣公辦中小學校編外聘用或民辦中小學校聘用任教滿1年及以上且現仍在崗的,符合“學歷放寬至大專及以上”條件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交《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任教年限證明表》(見附件2)。
8.委托他人提交報名登記表及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名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考生可從“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網頁的下載中心下載)。
9.報名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相關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jié)輕重,將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根據本次招聘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報名。
四、考試
(一)考試形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視報名人數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如相關崗位的報名人數未達該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含),該崗位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以下考試程序及要求進行,以面試成績計入考試總成績;如相關崗位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該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以下考試程序及要求進行,并按筆試(滿分100分)40%、面試(滿分100分)60%計入考試總成績。
(二)考試程序及要求
1.筆試
(1)筆試內容參照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科目類別中的“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滿分100分,相關崗位確定為面試人選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筆試+面試招聘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崗位聘用人數的1:3比例確定相應崗位的面試人選,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相關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為合格。
(3)小學教師崗位的面試形式及內容參照《福建省中小學幼兒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標準與辦法》進行,面試工作統一由上杭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三)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考試地點、方式、內容以及其它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準考證發(fā)放
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并通過審核后由上杭縣教育局發(fā)放準考證,并與身份證一起作為考生進入考場的憑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