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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教師隊伍實際,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9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yè),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寧海教育事業(yè)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yè)技能、組織協(xié)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本科和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及技能要求。
6、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師范類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非師范類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范圍和對象
1、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浙江省,戶籍以報名當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的2021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師范類畢業(yè)生,允許報考所有學段學科崗位,要求專業(yè)相符。
2、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允許報考職高學段學科崗位和普高學段的通用技術崗位,要求專業(yè)相符。
3、寧波市戶籍或生源的2021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師范類畢業(yè)生,允許報考幼師崗位,要求專業(yè)相符。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戶籍不限,允許報考特殊教育崗位,要求專業(yè)相符。
5、符合上述1、3要求且仍處于擇業(yè)期的2020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允許報考1、3對應崗位。
三、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專業(yè)要求等詳見《2021年寧?h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報名地點:寧海縣教師進修學校(躍龍街道銀河路181號)。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受理。
2、應聘人員報名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寧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2021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和復印件,因網簽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仍未畢業(yè)的須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
(4)學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yè)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戶口本、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
(7)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一份。
報名表、健康申報表和復印件請按上述順序裝訂。
3、根據提供的材料,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審核通過,確定為考試對象;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報名審核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通過手機填報個人電子報名信息,繳納考務費50元(浙價費〔2018〕21號)。
4、招聘學科崗位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其中特殊教育、聲樂、舞蹈學科崗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通過報名審核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1:30到寧?h教師進修學校(躍龍街道銀河路181號)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所有考試對象必須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yè)務考試。業(yè)務考試形式分為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考試成績在寧?h教育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初定在4月10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1、筆試:筆試范圍為教育基礎知識、教材教法和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若某個學科崗位參加筆試人員筆試平均分在60分以下,則以該學科崗位參加筆試人員的平均分作為筆試成績的合格分。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數在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至9名的按1:2確定,10名及以上按1:1.5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面試。面試實施3天前,因面試對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而產生的空缺,可在該學科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對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書面提出放棄面試,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在寧?h教育局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方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為招聘崗位對應的學科內容,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課堂教學能力。其中幼教、機械、建筑、音樂、舞蹈、汽修、聲樂、攝影攝像學科需增加技能測試,試講與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測試的學科崗位按試講50%、技能測試50%比例計算面試總成績,沒有技能測試的學科崗位面試成績即為面試總成績。試講、技能測試成績都須達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總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其中有技能測試的學科崗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則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筆試成績、試講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
各招聘學科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的應屆畢業(yè)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
(三)體檢
體檢具體時間、集合地點在寧?h教育局網站公布。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己斯ぷ饔烧衅竼挝回撠煂嵤,以綜合考核為主,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己私Y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核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五)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h教育局、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大學畢業(yè)后,憑身份證、報到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獲獎榮譽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到寧?h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報到時間2021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縣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
3、被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須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和五年服務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國公局發(fā)[2013]2號文件規(guī)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不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限2021年9月30日前,碩士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師范類限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非師范類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4)見習期內不適應教育教學工作,不適宜擔任教師的;
(5)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發(fā)現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xié)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xù)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5、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疫情防控說明
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環(huán)節(jié)都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請應聘人員關注當地的疫情防控政策以及寧?h教育局網站發(fā)布的有關信息。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按規(guī)定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內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試用期間身體、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的教師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各學科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先統(tǒng)招后定向、先初中后小學的順序依次確認擬簽約對象。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補足第一批次定向學科欠缺指標,定向招聘崗位按該學科總成績高低次序由高分者優(yōu)先選擇定向學校。
3、擬聘用的師范類畢業(yè)生,獲大學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可直接分配在城區(qū)學校;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榮譽(需在大學四年期間至少獲得二次),并且測試成績優(yōu)秀,城區(qū)有學科需求職位、可優(yōu)先分配到城區(qū)中小學工作(如定向考生,應在定向學校服務滿五年后,可選擇回城區(qū)學校)。
4、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5、本公告由寧?h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87、65259627
監(jiān)督電話:0574-65259620
寧海縣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