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旗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考生對當日、當場不能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旗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考人員考核不合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體檢結果合格的,應從接到體檢結論起2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經報考人員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放寬。未經允許且不能按時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一)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時間為7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按管理權限,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旗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發(fā)的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20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報考者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fā)前,因參加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或其他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和引進人才,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文件為準)、事業(yè)單位列編聘用的(以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達聘用文件為準);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高校畢業(yè)生”,高校畢業(yè)生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yè)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guī)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的,試用期考核評定為不合格,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公費師范畢業(yè)生服務期限為6年,擬聘人員的《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聘(錄)用審批表》備注欄要注明在聘用單位的服務年限,同時聘用人員要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年限協(xié)議。
七、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八、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簽訂承諾,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471-3987339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1-4607673
附件1《呼和浩特市2020年專項招聘公費師范畢業(yè)生崗位表》.xls
附件2《呼和浩特市2020年專項招聘公費師范畢業(yè)生報名登記表》.doc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