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鳳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人社部門審核后,在河池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qū)域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及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審批,待查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五、審批和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河池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縣教育局、縣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獲聘人員服務期限不低于3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根據(jù)《自治區(qū)編辦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關于統(tǒng)一城鄉(xiāng)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fā)﹝2015﹞85號)規(guī)定,按中央統(tǒng)一城鄉(xiāng)標準重新核定編制總量超過現(xiàn)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的,不再新增編制,改為核定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的人員,納入單位崗位設置總量,聘用期間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科研立項等方面享受在職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在有空編的情況下,可通過考核直接辦理入編手續(xù),按本單位原聘崗位等級聘用。
七、補充招聘
本次招聘結束后本年度招聘計劃仍有職位空缺的,年內將繼續(xù)組織補充招聘。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學教師執(zhí)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指定專人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工作,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對于因審查不嚴允許不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參加面試引發(fā)糾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審查人員和招聘單位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三)實行回避制度。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凡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四)招聘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考察時參考。
1.考生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核后,在面試前未提交書面放棄申請而又不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考生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3.考生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九、有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面試費。
(二)考生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河池人才網發(fā)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鳳山縣教育局、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鳳山縣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1756。
附件:
1.2020年鳳山縣自主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xlsx
2.2020年鳳山縣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幼兒園)崗位計劃表.xls.xls
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專業(yè)目錄.xls
鳳山縣教育局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