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師招聘 廈門市翔安區(qū)所屬教育事業(yè)單位2020年教師招聘公告【26人】
報名時間為4月27日-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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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翔安區(qū)教育事業(yè)科學發(fā)展,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師資結構,根據《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zhàn)略的意見>的通知》(廈委發(fā)〔2017〕16號)、《廈門市教育局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廈門市教育人才引進實施細則的通知》(廈教人〔2017〕19號)和《中共翔安區(qū)委關于印發(fā)〈翔安區(qū)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的通知》(廈翔委〔2019〕56號),結合我區(qū)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編內高層次教育人才。現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翔安區(qū)所屬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內高層次教育人才崗位信息表(2020年4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4.報名副校長崗位,還須同時具有以下條件:
(1)立德樹人,忠于職守,具有較高的業(yè)務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具有先進的教育理論水平;
(2)任職學校教育教學成績顯著,能發(fā)揮示范帶頭作用。任職期內,學生道德水準、學業(yè)水平、身體素質和個性特長得到普遍發(fā)展,教師專業(yè)素質得到普遍提升,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取得較大實效;
5.報名教研員崗位,還須同時具有以下條件:
(1)教學業(yè)務競賽和教研活動成績突出;
(2)科研成果顯著;
(3)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不得報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學業(yè)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2.現役軍人;
3.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年度考核近5年(2015-2019年度)有不合格的人員;
6.本市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7.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本簡章第五部分第十五項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用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在資格復核時原則上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或考核期內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4月27日上午8:00--2020年5月15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起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報考人員只能報名參加本場招聘崗位中的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簡章并仔細對照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guī)定及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設置由翔安區(qū)教育人才辦負責解釋說明并進行資格審核,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問題請咨詢翔安區(qū)教育人才辦,并接受招聘崗位資格任職條件問題咨詢。
1.報名聯系方式:
郵箱:7190190 qq.com
聯系方式:0592-7889103(法定上班時間)
辦公地點:廈門市翔安區(qū)馬巷鎮(zhèn)翔安投資大廈10樓1017組宣科
2.報名方式及材料
報名材料掃描成PDF格式的文件,打包壓縮后,統(tǒng)一命名為:崗位類別-單位-姓名,發(fā)送到指定郵箱:7190190 qq.com。
相關報名材料如下:
(1)《2020年廈門市翔安區(qū)所屬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內高層次教育人才報名表》(附件2)
(2)《2020年廈門市翔安區(qū)所屬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內高層次教育人才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3)
(3)1寸免冠彩照證件照
(4)身份證(正反面)
(5)戶口本(含主頁)
(6)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教師資格證書
(8)普通話合格證書
(9)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10)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
(11)任黨政職務任命文件
(12)崗位條件要求的近3年內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論文需提供發(fā)表刊物封面、封底、目錄;論著提供原件;課題需提供開題證書和結題證書)
(13)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
(14)所在單位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任職(教)經歷和教育教學管理業(yè)績證明
(15)戶口所在地有關部門提供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和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1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17)學校級別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核
翔安區(qū)教育人才辦將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資格審查。
1.網上初審
翔安區(qū)教育人才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結果報翔安區(qū)高層次教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名單將5月25日在廈門市翔安區(qū)政府網(http://www.xiangan.gov.cn/)“政務公開-重點信息公開-教育”公布。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5月26日上午11:30前通過電子郵件進行申訴,申訴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訴。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由翔安區(qū)教育人才辦統(tǒng)一組織。通過資格初審者需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和復審地點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