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師招聘 龍巖市市屬中小學2020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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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2020年秋季我市市屬中小學招生辦學的師資需求,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福建省教育廳、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等要求,現(xiàn)將龍巖市市屬中小學2020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龍巖市市屬中小學共招聘100名教師,具體如下:
(一)高中招聘1名教師:高中信息技術1名。
(二)初中招聘13名教師:初中數(shù)學3名、英語1名、歷史1名、地理3名、生物2名、體育3名。
(三)小學招聘86名教師:小學語文31名、數(shù)學28名、英語1名、科學4名、體育10名、音樂5名、美術4名、特殊教育2名、康復1名。
各職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龍巖市市屬中小學2020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資格條件,報考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證明、工作經(jīng)歷等均以2020年8月31日為截止計算時間。
(三)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年3月17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5)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我省已在編教師;(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含自動離職)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形的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已在編教師),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須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詳見《崗位表》。
(一)筆試(全省統(tǒng)考)
1.按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發(fā)布2020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的通知》(閩教師〔2020〕7號)的要求進行。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新任教師崗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加分按筆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累加,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為準。此類報考人員在網(wǎng)絡報名時,須在簡歷欄標注參加服務項目類別,并于2020年5月13日前向龍巖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書面筆試加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網(wǎng)絡報名時,未在簡歷欄標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認可。
3.報名者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4.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經(jī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視情況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5.筆試成績合格線為滿分值的60%(即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滿分150分,合格線為90分),未達筆試合格線人員不得進入面試、不得錄取。筆試成績以兩科單科折算后的最后成績?yōu)闇剩ê咝约臃郑粚P試單科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不作合格線要求。
(二)資格復審
招聘職位要求面試的,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其余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前開展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在職報名人員(不含已在編教師)在資格復核時,在面試前應提供現(xiàn)單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機關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等環(huán)節(jié),因故放棄(須提交書面放棄保證)的,或經(jīng)資格復核不符合條件而產(chǎn)生的空額,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