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直屬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2019年教師招聘引進研究生和緊缺人才【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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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工作需要,興安盟直屬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引進研究生和緊缺人才19名。為做好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引進計劃
采取公開引進的形式,引進研究生和緊缺人才19名,均為全額事業(yè)編制。
二、引進條件
(一)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同時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和各崗位具體條件方可報名。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體條件:
(1)應聘人員應符合《2019年度興安盟直屬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引進研究生人才計劃表》(附件1)和《2019年興安盟直屬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引進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2)中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經歷等要求;出生時間要求在2001年9月30日以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足球教師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如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低于3:1,經盟“人才強盟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學歷條件可放寬至非全日制本科學歷,但應同時具備國家C級及以上教練員或一級裁判員資格,其它條件不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的博士研究生,不占用引進崗位計劃數(shù),經資格審查符合崗位引進條件的直接進入體檢。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興安盟內試用期內及列入編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4.定向招錄培養(yǎng)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公務員;
5.興安盟內特崗教師以及享受與在編教師同等待遇的其他教師;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應聘人員報名前要認真閱讀本簡章相關條款和附件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報名必須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相關條款和附件計劃表規(guī)定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經歷等條件。
2.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興安盟委黨政大樓625室。應聘人員報名咨詢電話:0482-8268660。
3.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候。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登錄盟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xajy.cn),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3)。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在填寫個人簡歷時,應聘人員須完整、準確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yè))和畢業(yè)后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經歷)。凡不如實填寫報名表的,一律取消資格。凡因報名表所填內容不準確、不清晰或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資格審查、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5.應聘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評估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應聘人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在報名時進行。
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薄(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本科及研究生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干部人事(學籍)檔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
2.應聘人員屬于興安盟外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3.凡在資格審查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證件、證明和干部人事檔案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各崗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盟教育局選派專人按照各崗位報名條件對照應聘人員相關材料逐項進行審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通過資格審查。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
5.資格審查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的報考范圍和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資格。
6.資格審查時,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未通過的,工作人員應告知原因。
7.已經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允許改報。
8.應聘人員如需調檔函,可攜帶身份證到盟委黨政大樓625室開取。
(三)資格復審
1.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盟教育局資格審查結果進行復審,依據(jù)各崗位報名條件對照應聘人員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興安盟教育局網站發(fā)布。
(四)實施評估
1.評估要求
(1)盟教育局根據(jù)本簡章的規(guī)定和評估工作相關規(guī)定制定評估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評估工作,并報盟“人才強盟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評估時間、地點、方式、內容、程序、規(guī)則等相關事宜的通知,在興安盟教育局網站公布。
2.評估內容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評估,各崗位具體評估項目如下:
(1)應聘足球教師崗位的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2)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進行教學能力測試。
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