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馬鞍山當涂縣面向縣外選調在編在職教師的公告【16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6日-10日
為引進優(yōu)秀教育人才,充實部分學校師資力量,解決結構性缺員問題,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縣外學校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正公開、規(guī)范操作;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3.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選調計劃
團結街小學7人,其中語文3人、數學2人、英語1人、體育1人;
振興路小學9人,其中語文4人、數學3、英語1人、體育1人。
三、選調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恪守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為人師表,身體健康;
2.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小學及以上與崗位學科一致教師資格證(學科以教師資格證注明的學科為準,未注明學科的以教師資格注冊系統(tǒng)中注明的學科為準);
3.當涂縣以外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且在入編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學年;
4.能出具工作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的同意報考證明(當地教育、人社和編制等部門蓋章)。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6日(含)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高級職稱可放寬到45周歲;
6.符合申報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如報考者有獲得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省優(yōu)秀教師或省特級教師榮譽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經公示無異議,可直接調入,任選學校,不受本次選調崗位限制,年齡限制在50周歲以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到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或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
3.近3年學年度或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試用期考核)。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由當涂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等部門全程參與,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相關信息將通過當涂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dangtu.gov.cn/)陸續(xù)發(fā)布。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選調公告通過當涂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www.dangtu.gov.cn/)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當涂縣教育局、人社局和縣委編辦等部門共同負責,實行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9年7月6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當涂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當涂縣姑孰鎮(zhèn)太白東路)。
4.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
(1)報考人員須填寫《資格審查表》(報名時填寫),每人限報1個崗位,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學校開具服務期滿3學年的證明。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當地教育、人社和編辦等部門蓋章)。
(3)資格審查:由當涂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縣人社局、縣委編辦指導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條件,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5.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費。
(三)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具體事宜將通過網站另行公布。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選調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huán)節(jié)。
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不合格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教育教學成績)等方面的情況。主要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客觀、公正。
3.對因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所致出現(xiàn)選調缺額的,按程序在同崗位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4.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對在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當涂縣教育局、人社局和縣委編辦等部門共同研究同意后,確定為錄用對象,辦理調入手續(xù)。職稱崗位視學校崗位指標情況確定。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整個選調過程由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對有違反人事考試紀律規(guī)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0555-6748031(縣教育局)
0555-6798771(縣人社局)
0555-6732781(縣委編辦)
監(jiān)督電話:0555-6748026(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當涂縣教育局
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當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