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市直編外合同教師招聘【74名】
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結合市直有關學校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19年泉州市直學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9年泉州市直有關學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中職學校教師崗位,但應于聘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10日-2001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7.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8.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4.2019屆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及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
三、報名
本次編外合同教師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委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師〔2018〕96號文件,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yè)生也須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并在考生備注欄注明"免筆試"。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招考主管部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者可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者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生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lián)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tài)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tài)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合格線為50分。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入圍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一)筆試
4月14日全省統(tǒng)一筆試,筆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僅考教育綜合知識者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作為筆試成績。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3日前公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yè)生可不必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但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確認(具體復審時間請關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逾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
面試時間安排在2019年6月。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確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yè)生一并納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報考教師崗位者以片段教學、口答評委提問及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面試成績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入圍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相關通知。
(三)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市教育局將組織補充招聘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若符合崗位條件可報名參加補充招聘。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面試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成績皆相同或面試成績相同的報考者中包含免筆試人員,則由教育主管部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己瞬扇〔殚啓n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谩
六、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考生簽訂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此次招聘為泉州市直有關學校編外合同教師招聘,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合同簽訂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符合條件的在職報考者,最遲于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面試、體檢、資格復審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將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發(fā)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22798807。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系統(tǒng)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781630、227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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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泉州市直有關學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