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工程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7人】
2018年長春工程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7人)已發(fā)布,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編主特別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下是公告詳情:
根據(jù)學校發(fā)展需要,合同制聘用17名教學管理工作及教輔人員,崗位及聘用要求如下:
一、崗位性質
合同制聘用人員
2、崗位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身體健康,遵守紀律,品行端正,思想積極進步,綜合素質良好。
3.愛崗敬業(yè),求真務實,工作扎實肯干,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備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4.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5.學歷學位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具體崗位要求
(一)勘查與測繪工程學院:教學干事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地質工程專業(yè)。
(二)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學干事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文學專業(yè)。
(三)建筑與設計學院:實驗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藝術設計專業(yè)。
(四)土木工程學院:實驗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yè)。
(五)財務處:會計崗位
1.招聘人數(shù):2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
(六)工程訓練中心:實訓指導教師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男性。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電氣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專業(yè)。
(七)工程訓練中心:實驗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2人;男性。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數(shù)控技術、數(shù)控設備應用與維護、機械制造與自動化、電氣自動化、機電設備安裝與維修專業(yè)。
(八)人事處:勞資管理專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專業(yè)。
(九)招生就業(yè)處:招生干事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藝術學專業(yè)。
(十)設計研究院:建筑設計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建筑學專業(yè)。
(十一)后勤保障處:電氣技術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男性。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建筑電氣與智能化、機電設備專業(yè)。
(十二)后勤保障處:暖通技術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男性。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供熱通風、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yè)。
(十三)團委大學生活動中心:舞臺燈光音響操作員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男性。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機械電子工程專業(yè)。
(十四)校醫(yī)院:護士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女性。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護理專業(yè)。
(十五)黨委保衛(wèi)處:干警崗位
1.招聘人數(shù):1人。
2.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治安管理、法律專業(yè)。
四、招聘程序
1.報名。
2.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
3.面試。
4.公示。
5.公示無異議者,進行政審和體檢(若有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依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6.個人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
五、工資待遇
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工資:?2800元/月、本科3000元/月、碩士36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專科3200元/月、本科3500元/月、碩士4000元/月。工資按全年十二個月發(fā)放,學校按相關政策繳納“五險一金”。
六、未來發(fā)展
合同制聘用人員,在不影響工作前提下,允許在職攻讀學位。
七、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報名要求:應聘者須填寫《長春工程學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高職)、本科和碩士階段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簡歷一份。
4.報名地址:長春市寬平大路395號長春工程學院第七教學樓九樓937室。
聯(lián)系人:顧老師聯(lián)系電話:0431-85711130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九、其他
招聘崗位均為專設固定崗位,即合同期內(nèi)工資待遇不變、不能調(diào)崗、不能參評校內(nèi)職稱評審、不能晉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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