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呂梁市交城縣招聘幼兒教師公告【50人】
為加強我縣幼師隊伍師資力量,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幼兒教師,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范圍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2018年前(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幼教(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數(shù)量、條件
(一)招聘崗位、數(shù)量
全日制大專學歷27人,全日制本科學歷20人,全日制中專學歷男幼師3人。具體崗位、數(shù)量、條件詳見《交城縣2018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取得幼教、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含考試成績合格);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8日后出生);
7、戶籍在冊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8日。(含畢業(yè)后未遷出學校轄區(qū)派出所的交城籍生源畢業(yè)生)。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9:00
2、報名地點:交城五中
3、報名提交材料:報考人員提前填寫、打印《報名登記表》并按要求粘貼照片。同時攜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二代)、戶口本(原件及復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表)、與《報名登記表》所貼照片相同的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照3張(粘貼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下方空白處,另外用U盤提供同底電子版照片一張,要求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4、報考人數(shù)要求:
①全日制中專學歷男幼師及全日制大專學歷幼師崗位要求報考人數(shù)達到計劃聘用人數(shù)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shù)與計劃聘用人數(shù)達不到3:1的,要相應減少聘用計劃,使報考人數(shù)與計劃聘用人數(shù)達到3:1;
②全日制本科學歷崗位不參加筆試,直接面試,但面試人數(shù)需達到擬聘人數(shù)的2倍,如達不到2:1的,要相應減少聘用計劃,使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聘用人數(shù)達到2:1。
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如考生所學專業(yè)出現(xiàn)與崗位要求專業(yè)不一致而出現(xiàn)歧義的,由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是否可報。
6、考試費用:50元/人。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建檔貧困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提供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二)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凡符合資格條件的,填寫《交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每個應聘人員只限應聘一個崗位。同一崗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工作結束后,因報名人數(shù)不達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將通知報考者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愿重新選報及其他崗位均不符合要求的,將退還報名費用。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或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擔任本崗位職責的,均可取消聘用資格。
準考證發(fā)放: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一卷(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教學理論(分值為25分)、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25分)、幼教教學大綱要求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分值為5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揭曉后,從筆試成績人員中分招聘崗位按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按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額遞補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將進一步確認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實有效。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后,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公示。
(五)面試
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適應報考崗位的基本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采取百分制,占總成績的40%。
報考本科崗位的人員,由于不參加筆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及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全部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以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分數(shù)也一樣,則全部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如后續(xù)審核全部合格,則一并聘用)。
2、成績公布
考生最后總成績將在交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七)體檢和考核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者上一級別的另一醫(yī)療機構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自律意識、遵紀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況進行認真考核。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考核結束后,對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提出,經查實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1、縣招聘領導組會同主管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確定崗位。
具體辦法為:依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用人員現(xiàn)場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先后確定選擇聘用單位次序。在規(guī)定時間不參加和不選擇聘用單位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如擬聘人數(shù)少于公布崗位人數(shù)時,按原計劃聘用數(shù)等比例核減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
2、主管部門及聘用單位為確定崗位的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聘用人員與所在幼兒園先簽訂1年試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經雙方同意,續(xù)簽3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幼兒園不再與其簽訂合同。在聘用手續(xù)辦理后放棄聘用資格的,出現(xiàn)空缺,不再遞補。
四、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我縣全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聘用人員不占我縣事業(yè)編制。
五、咨詢
咨詢電話:1873589680118735878234
六、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本方案由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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