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民族大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民族大學是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建高校,內蒙古自治區(qū)重點建設高校,也是國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二期)支持高校。
學校設有27個教學單位、6個教輔單位、1個附屬單位,開設本科專業(yè)72個,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y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有服務國家特殊需求蒙藥學博士人才項目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涵蓋了73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有專業(yè)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
學,F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2591人,教職工1880人。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yè)3個、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1個、“卓越醫(yī)生(中醫(yī))教育培養(yǎng)計劃”項目專業(yè)1個、產學合作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基地1個。
學校有省部級重點學科(含重點培育學科)13個;有省部級科研平臺17個,其中國家民委—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自治區(qū)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8個,國家民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 1個,全國社會科學普及基地 1個,國家體育總局研究基地1個,自治區(qū)研究基地5個。有6個版本的學報在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其中社會科學版(漢文)為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擴展版),《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是全國首個研究民族高等教育的專業(yè)期刊。
現有直屬附屬醫(yī)院1所,是國家三級甲等民族醫(yī)綜合醫(yī)院,是全國唯一一家國家級重點蒙西醫(yī)結合醫(yī)院,也是國家執(zhí)業(yè)醫(yī)師考試考點、國家首批蒙醫(yī)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基地和臨床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基地,有醫(yī)護人員1094人,開放床位1300張。有非直屬附屬醫(yī)院4所,第二附屬醫(yī)院(內蒙古林業(yè)總醫(yī)院)、第三附屬醫(yī)院(赤峰市第二醫(yī)院)、呼倫貝爾臨床醫(yī)學院(呼倫貝爾市人民醫(yī)院)。附屬蒙醫(yī)醫(yī)院(通遼蒙醫(yī)中心醫(yī)院)在建。
面向未來,學校秉承“博學明理、崇德至善”的校訓,堅持“務實辦學、創(chuàng)新辦學、開放辦學、特色辦學”的理念,不斷深化綜合改革,促進科學發(fā)展、內涵發(fā)展和轉型發(fā)展,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具有鮮明地方特點、民族特色和學科優(yōu)勢的高水平綜合性民族大學。
二、招聘計劃
內蒙古民族大學擬招聘工作人員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崗位24名,碩士研究生崗位8名。其中,定向招聘“蒙漢兼通”崗位3名。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能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在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qū)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yè)、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畢業(yè)生。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yè)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下同);
3.不具有內蒙古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畢業(yè)生;
(2)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
(3)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應屆全日制碩士以上畢業(yè)生,不含在職教育);
(4)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規(guī)定時限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以上條件中,應聘者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4)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術型)以上學位,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不含獨立學院)。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7)年齡要求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
(8)應聘崗位所需具體學歷、學位、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民族大學2017年度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見附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方式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民族大學人才招聘網(網址: http://219.225.128.4/job/) ,報名時間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應聘人員按照報名要求須完整填寫本人不同學習階段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無工作經歷可不填此內容)。
(三)應聘人員須用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四)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未通過審查的,在網上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應聘人員補充。初審通過的,不能更改申報崗位。初審未通過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審查結果無異議。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六)碩士崗位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4:1。
(七)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八)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符合招聘條件的,可在本年度隨時報名考察招聘。
五、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各一式二份),并攜帶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畢業(yè)生參加復審前20天內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科研業(yè)績成果原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二)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企業(yè)職工,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三)“項目人員”,屬于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六、考試方式
(一)博士學歷人員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包括試講和答辯,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30分鐘。由學校相關部門人員和用人單位相關專業(yè)專家組成考核組,根據應聘人員的試講情況、業(yè)務素質、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
(二)碩士學歷人員采取面試方式,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面試包括試講和答辯,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30分鐘。教師崗位面試以試講為主的方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等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加試術科考試,試講與術科考試成績所占比例為6:4;教輔崗位以面試與崗位基礎知識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與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所占比例為6:4。
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須用蒙古語試講,答辯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須用所授課語種試講并作答。
面試總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取。
(三)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應聘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四)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髟隗w檢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擬錄用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
(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三)2017年應屆畢業(yè)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學校與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 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咨詢電話:0475-8313282 0475-8313123
內蒙古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監(jiān)督電話:0471-6944911
內蒙古民族大學舉報電話:0475-831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