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建安區(qū)2017年“英才計劃”招錄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引進人才,優(yōu)化教師結構,提升教育水平,發(fā)展教育事業(yè),振興建安區(qū)經濟。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錄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許昌市基礎教育提升三年攻堅計劃(2017-2019年)》、《中共許昌縣委許昌縣人民政府印發(fā)<許昌縣落實“許昌英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許縣發(fā)〔2016〕24號),經區(qū)政府研究,決定大力實施人才振興計劃,從高校招錄一批高素質的優(yōu)秀人才,特制定建安區(qū)2017年“英才計劃”招錄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錄對象及范圍
1.北京師范大學(北京)、華東師范大學(上海)、東北師范大學(長春)、華中師范大學(武漢)、陜西師范大學(西安)、西南大學(西南師大)等部屬師范類院校,國家統招正常批次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不含特招、降低批次錄取和二級學院的畢業(yè)生)。
2.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及其他一本師范類院校,國家統招正常批次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研究生(且第一學歷為國家統招正常批次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
3.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及其他一本師范類院校,在校期間獲得過省教育行政部門表彰(優(yōu)秀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的國家統招正常批次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不含特招、降低批次錄取和二級學院的畢業(yè)生)。
二、招錄條件
1.應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
(2)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科畢業(yè)生年齡在28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2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按所具備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段)及學科報考(教師資格正在辦理的,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明,教師資格證原件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供);
(5)具有學科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有違規(guī)違紀等不良記錄或不良信用記錄的;
(4)其他不符合招錄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招錄計劃
招錄中學教師74名,其中:語文8名,數學11名,英語9名,歷史4名,地理4名,物理10名,化學3名,生物4名,信息技術4名,體育5名,音樂6名,美術6名(詳細崗位設置見附件二)。
四、招錄程序
1.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忌牲c擊“2017年英才計劃招錄教師報名入口”http://www.xcxjy.gov.cn/2018ycjh(網站根據報名時間開放)按照提示報名,F場確認時須提供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求職簡歷(1份)、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教師資格證的人員,應持相應的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研究生必須提供第一學歷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同時交驗原件;小二寸藍底近期免冠照片4張,咨詢電話:0374—5119171。
(2)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1日。
地點:建安區(qū)教體局
(4)資格審查:本次招教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錄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F場確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報名人員與招錄學科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2.試講和答辯(各為100分)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程序。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考察考生個人的基本情況、氣質修養(yǎng)以及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的情況。
試講采取在現行相應學科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進行,試講滿分100分,試講合格(試講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進入考察程序。答辯采取隨機抽題的方式進行,答辯滿分100分,答辯不合格(答辯得分在80分以下)不得錄用。
按照招錄計劃,根據試講和答辯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yōu)確定初步人選,總成績=試講成績×50%+答辯成績×50%。
3.雙向選擇
錄用單位與初步人選進行溝通和洽談,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進入考察程序。
4.考察
由考生本人提供其所在畢業(yè)院校出具的鑒定意見,經資格復查,符合招考條件者,即為擬錄用人員。
5.體檢
參照《公務員體檢辦法和標準》,根據每個學科崗位的招錄人數,組織擬錄用人員于資格復查時一并進行體檢,招錄考核組具體安排。
6.崗前培訓
對錄用人員在正式到區(qū)直學校任教前進行崗前培訓。
7.錄用
(1)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與錄用人員簽署錄用合同,由區(qū)人社、編制、教體部門為其辦理入編手續(xù)。新錄用教師試用期一年。
(2)錄用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工作單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3)按照報名學科崗位進行錄用,違反報名承諾不到所分配崗位學科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錄。
(4)本次招錄的教師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違反錄用合同約定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待遇
1.工資待遇:試用期期間享受定級工資待遇;
2.職稱評定:優(yōu)先推薦參加職稱評定;
3.安家費:對教育部直屬的六所師范類院校簽定錄用合同的人員,一次性給予安家費5萬元人民幣;其他簽定錄用合同的人員,一次性給予安家費2萬元人民幣。同時優(yōu)先安排教師公寓,享受購房補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錄教師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凡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校紀處分的;報到時無畢業(yè)證書的;錄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審核后發(fā)現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等,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2.許昌市建安區(qū)此次招錄教師工作,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對違反招教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許昌市建安區(qū)招錄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0374-5119221、0374-5119171。
附件二:附件2建安區(qū)“英才計劃”招錄教師崗位計劃表.rar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