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局
關于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新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及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免費師范生培養(yǎng)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3〕44號)文件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隆昌市將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新教師2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按規(guī)定提供有關證書及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考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第二十九條回避規(guī)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隆昌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新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凡招聘條件中對年齡(對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25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前尚未滿26歲的人員)有明確要求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時間。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聘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內容參照《關于印發(fā)〈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fā)〔2017〕2號)文件規(guī)定);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隆昌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新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 11月10日12:00止。
(二)報名方式:報名方式可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或現(xiàn)場報名。(電子郵箱838695110@qq.com。)
現(xiàn)場報名:
2017年11月 8日:重慶師范大學;
2017年11月9 日:西華師范大學;
2017年11月10日:四川師范大學。
聯(lián)系人:隆昌一中劉老師18981421843;隆昌七中邱老師13980202261;隆昌市教育局李老師0832-3900635。
(三)報名手續(xù)
報考者報名時須具有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各種證書和證明,包括報名表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張、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報考者如系在編在職人員(不含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中小學教師報考,須征得單位所在區(qū)(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招聘學校負責,資格復審由隆昌市人社局、教育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