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理工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fā)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fā)〔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7〕6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沈陽理工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2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要求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7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zhí)行。
應聘者的工作經歷、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日期為2017年9月20日。海外院校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核,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校園網(www.sylu.edu.cn)上同步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報名表發(fā)送至電子郵箱:zp01@sylu.edu.cn,并在郵件標題處寫明應聘者姓名+崗位號+崗位名稱。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四)考核
面試由學校用人處級單位組織進行,面試包括思想政治考核、試講、學術能力和個人素質考評、心理狀況測評等,按崗位計分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面試合格人員,面試合格人員經校學術委員會綜合評價、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五)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在我單位網站(www.sylu.edu.cn)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體檢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疾旌细裾撸_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綜合評價、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3、學校對優(yōu)秀人才視條件提供相應的住房補助及科研啟動基金。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咨詢電話:024-24686160,024-24686161
紀律監(jiān)督電話:024-24686156
附件:
1、《沈陽理工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信息表》.xls
3、《沈陽理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基本情況統計表》.xls
沈陽理工大學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