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四中學系杭州市教育局下屬財政補助型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師1名。根據《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對象和條件
崗位名稱 |
人數 |
對象和范圍 |
招聘條件 |
高中生物教師 |
1 |
1.應屆研究生 2.大杭州范圍內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 2.生物相關專業(yè)。 3.在職教師要求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話水平二乙及以上、中級及以下職稱。 4. 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5. 杭州市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和五縣(市)在職教師不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級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二)夫妻分居;(三)隨軍調動。 |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攜帶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到杭州第四中學吳山校區(qū)(杭州市延安路19號)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7月30日(9:00-16:30)。
在職教師報名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考核工作由杭州第四中學負責組織實施。
考核一般采用試講、說課、問答等方式,具體方案由杭州第四中學自行制定。
四、體檢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城域網和招聘單位內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逾期不能報到;(2)2012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3)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應屆畢業(yè)研究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其他說明
1. 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yè)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參考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1997年頒布)進行專業(yè)資格查。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86579986(杭四中曹老師)、87013753(杭四中方老師)、87063751(杭州市教育局潘老師)。
附件:1.報名表
杭州市教育局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