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教育局屬下汕頭市聾啞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關于轉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和《關于2017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64號)等文件的要求,汕頭市聾啞學校因教學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教師6名。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聾啞學校創(chuàng)辦于1959年,位于汕頭市陵海路一巷1號,是汕頭市教育局直屬管理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學校占地5.72畝,校舍建筑面積3340平方米,承擔著聾童九年義務教育、發(fā)展學齡前聾兒學前教育和初級職業(yè)技能教育任務,現(xiàn)有學生318人,開設有19個教學班。學校核定編制84名,現(xiàn)有教職員工73人,崗位空缺11名。
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聾啞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汕頭市聾啞學校(汕頭市金平區(qū)陵海路一巷一號)。
(三)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填寫《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⑵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張;
⑷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qū),下同)擔任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5)未就業(y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報到證或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2.資格審查。市教育局會同汕頭市聾啞學校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7年8月中下旬在市聾啞學校領。▽脮r提前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fā)布具體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報考者須自行留意網站有關通知,并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四)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2.2017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名,須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8月1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①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guī)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guī)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筆試時間:2017年8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安排和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qū))擔任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shù)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shù)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市教育局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shù)核查的范圍限于:⑴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shù)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⑵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⑶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市教育局應當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shù)的,市教育局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shù),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對筆試合格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考崗位與考生1:2的比例進入面試,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員名單的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3.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試者的教學基本功和基本素質。
4.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抽簽決定人選。
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赣玫,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兌現(xiàn)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guī)定的時間同時在以下網站公開公布: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shantou.gov.cn/);
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
汕頭教育信息網(http://www.stedu.net/);
汕頭市聾啞學校(http://stlyxx.zy.gdedu.gov.cn/)。
(三)本次公開招聘發(fā)布招聘公告期間,8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接受咨詢。
(四)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十一、聯(lián)系部門、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聾啞學校辦公室:0754-88560341;
汕頭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汕頭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1.汕頭市聾啞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doc
2.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3.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xls
汕頭市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