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2017年縣城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已于2017年6月30日通過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為了優(yōu)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補充縣城中小學教師不足,根據(jù)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2017年全縣相關學校補充教師的批復》(廣府字[2017]50號)文件精神,決定從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中通過公開考試的方式選調49名教師到縣城中小學任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教師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廣昌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教師選調工作,審定工作文件和文告,督查整項工作的實施情況。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李凱同志任組長,縣教育體育局局長陳水平同志為副組長,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監(jiān)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委辦、縣財政局、縣教體局有關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監(jiān)察、綜合、考試考核和后勤4個工作小組,分工負責有關具體工作。
二、選調學校、學科和崗位數(shù)
1.廣昌二中1名:初中語文1名。
2.縣第二小學8名:語文4名、數(shù)學4名。
3.縣第三小學10名:語文4名、數(shù)學3名、英語3名。
4.縣第四小學30名:語文11名、數(shù)學11名、英語4名、音樂1名、體育1名、美術1名、信息技術1名。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2017年縣城小學公開選調教師,限于本縣鄉(xiāng)(鎮(zhèn))小學在編在崗教師;縣二中公開選調教師,限于本縣鄉(xiāng)(鎮(zhèn))初中在編在崗教師。
教師身份確認:初中學校的在編教師為初中教師,小學的在編教師為小學教師,九年一貫制學校根據(jù)教師當年進入現(xiàn)所在的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崗位身份確定教師身份(因招聘進入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以當年報考崗位身份確定教師身份;因調動進入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以當年調入時的教師編制確定教師身份;因合并進入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以合并前的教師編制確定身份;因全縣統(tǒng)一考試選聘進入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的教師,確認為初中教師身份;以上辦法仍不能界定身份的,以第一學歷確定,第一學歷是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確定為初中教師身份)。
選調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師德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教學態(tài)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
2、在農(nóng)村學校任教五年以上(含調入本縣教師在外縣的農(nóng)村學校任教經(jīng)歷,需提供“工資情況登記表/AB卡”等證明),且一直在教學一線的在編教師(2012年9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教師);
(二)申請選調考試的教師可自行選擇申報學科,但只能申報其中一門。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能參加選調。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尚在處分期限之內(nèi)者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且正在調查之中未作出結論者。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并在處分期限之內(nèi)或被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3.近三年內(nèi)(2014年9月1日至今)有擅自離崗行為者,本學年(2016--2017)連續(xù)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超過30日的教師。
4.在校教學態(tài)度不端正,工作表現(xiàn)較差,年度綜合考核總分在本校排名最后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選調的其它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登記。凡符合選調報名條件者持本人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工資情況登記表/AB卡、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另外還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無停薪留職、無擅自離崗、綜合加分及上年度綜合考核情況的證明材料(借用教師需編制學校與當前任教學校同時同意),以及個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名登記,由本人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填報選調學科。相關《證明材料》(樣本附后)必須經(jīng)學校審核,校長簽字,學校蓋章確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2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體育局四樓會議室。
(二)資格審查。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報名者的資格審查,合格的準予報名。資格審查將貫穿于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者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安排
考試采取筆試和綜合加分的方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內(nèi)容及計分:
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參加所申報學科的文化考試內(nèi)容為:初中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參加所申報學科的文化考試內(nèi)容為:高中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總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廣昌一中。
2.綜合加分
(1)夫妻雙方在農(nóng)村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且當前均在編在崗(在農(nóng)村學校教學崗位),若一方申請參加進城選調的加3分;若雙方同時申請參加進城選調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報名時確定)。
(2)以教齡(實際在崗)計算,連續(xù)10年以上(含10年)每年加0.4分,連續(xù)10年以下每年加0.3分,如離開教育教學崗位連續(xù)一學年及以上的,離開教育教學崗位之前的教齡不累計,不加分。
綜合加分中第(1)至第(2)項以各報名教師的學校統(tǒng)計、公示、簽字、蓋章出具證明材料為依據(jù),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未列入計分項目的不計分。選調對象的綜合加分另行計分并直接計入考試總成績。
(四)擬定選調入闈人員。參加選調入圍人選的最后得分為筆試及綜合加分的總和(以四舍五入計算保留兩位小數(shù))。依據(jù)最后得分和選調學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選人員名單。若在入選人員中出現(xiàn)總分并列者,如崗位數(shù)不足,首先按筆試分數(shù)高低排序;如再出現(xiàn)并列,則按照教齡長短排序;如再出現(xiàn)并列,則以歷年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次數(shù)排序;如再出現(xiàn)并列,則以歷年師德師風成績排序。
(五)自選崗位。按照公布的選調崗位,擬定選調入闈人員按入闈排名順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具體時間另定)自選崗位。
(六)正式選調。根據(jù)擬選調人員自選崗位情況,經(jīng)公示無異議,報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正式選調人員,由縣教育體育局辦理選調手續(xù)。如有人放棄,則按照總分及上述第四點的排序原則確定的順序依次補選。
五、本方案由廣昌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特別提示:教師選調工作相關事項將在廣昌教育信息網(wǎng)站(http://www.gcjyxxw.com/)發(fā)布,請相關教師及時關注,不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794-3611791(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0794-3622553(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廣昌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