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三中學、第七中學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零陵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現(xiàn)將永州市第三中學、第七中學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的方法進行。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備教師職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4)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近兩年已考取我校教師而自動放棄的人員;
(6)已被聘用為零陵區(qū)中小學校的正式教師、特崗教師;
(7)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
(8)國家規(guī)定不得招錄的人員。
三、招聘職位、人數(shù)及條件(見附件)
四、招聘辦法
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考,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相結合,同時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4月14日—4月16日
2.報名與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專業(yè)教師技能等級證、2張一寸免冠彩照)到永州市第三中學科技樓二樓小會議室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查,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出具委托書。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7日— 4月28日到永州市第三中學科技樓二樓教務處領取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