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名考生需繳交考務費50元。(入闈試講另繳考務費50元)
4.體檢。組織擬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聘用。
(1)所有擬聘對象經(jīng)體檢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經(jīng)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人員在信豐最低服務期限為5周年。
(2)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事實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聘用前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的;
③2017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時提供報到證的,辭職的需提供本人檔案。
④聘用前未提供個人檔案的。
六、聘用教師的安排及工資福利待遇
1.聘用人員按學科根據(jù)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選擇學校;
2.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招聘工作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8日- 3月30日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3月31日上午
3.筆試時間:2017年4月1日上午 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示、查分時間:2017年4月5日-4月6日
5.試講時間:2017年4月8日 地點:另行通知
6.試講成績公示時間:2017年4月10日
7.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8.報名和領取準考證地點:信豐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政中心B棟四樓405室)。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3.報考人在報名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證件,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并經(jīng)查實的將取消錄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在信豐報考。
4.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證件進入考場,考生手機等通迅工具不得帶入考場,否則以舞弊論處,取消考試資格。
九、公告方式
1.公告時間:2017 年3月25日-- 2017年3月31日
2.網(wǎng)絡:信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信豐教育在線網(wǎng)
3.電視:信豐縣電視臺
4.宣傳欄:信豐縣教育局
十、咨詢電話: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釋權歸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