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公辦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46名。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洌肮_、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招聘教師。
二、招聘計劃
招聘幼兒教師46人(其中向社會招聘12人,定向生按參考人員的90%)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幼教事業(yè),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須贛州籍或夫妻雙方其中一方信豐籍、父母有一方屬于信豐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將取得) 幼兒教師資格證。
3.定向生招聘依原簽訂協議按照參考人員的90%。
4.凡已招聘進入外縣事業(yè)單位人員,滿足相關條件者可參加報名。
5.近五年內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刑事處罰、違反計劃生育條
例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四、招聘辦法
1.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凡至今在我縣公辦幼兒園(含鄉(xiāng)鎮(zhèn)學校附屬幼兒園)的臨聘人員(憑臨聘單位工資發(fā)放表加蓋公章認定)符合報名條件,每工作一學期可享受在筆試成績中加1分的優(yōu)惠。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應達到3:1以上,報考人數未達到此比例要求時,將根據報考人數比例縮減招聘崗位。定向生按原簽定協議招聘。
3.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分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以2017年的江西省教師招聘考試專用教材《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分兒童發(fā)展心理學和教材其他部分兩科。
4.面試。面試分值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向社會招聘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分數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定向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方案另定。
5.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按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預聘對象;末位總分相同者,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面試成績再相同者,按筆試成績中的兒童發(fā)展心理學成績高低提出擬聘對象。
6.擬聘名額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有傳染病或不適宜同幼兒接觸者不予錄取)、自動放棄等情況出現指標缺額,依次遞補(遞補一次,不含定向生)。
五、報名、資格審查與錄用
1.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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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就業(yè)推薦表)
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明)
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
屬信豐籍配偶,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戶籍證明等原件復印件1份
2.每人限報一門學科。
3.報名考生需繳交考務費100元。(入闈面試另繳考務費50元)
4.體檢。預錄對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5.公示、錄取。
(1)經體檢、資格審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辦理聘用有關手續(xù)。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經考核合格者按規(guī)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員在信豐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
(2)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事實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應屆畢業(yè)生當年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歷屆畢業(yè)生招聘錄用時還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
③2017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時提供報到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