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和《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53號)等文件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為鄆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463名,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附件1),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197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年齡為準);
5.應獲得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
6.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應聘資格:
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分期的、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計劃:463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8日—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鄆城縣第一初級中學東校區(qū)(原東城中學)院內(鄆城縣臨城路東段東外環(huán)東200米路北)。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現場報名、現場初審、現場采集信息(本人必須到報名現場照相并錄入指紋)、現場認定的方式進行。
4.現場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①貼本人照片的《2017年鄆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②本人簽字的《2017年鄆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見附件4)。
③第二代身份證。
④往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需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需要同時提供本人本科階段的畢業(yè)證書; 學信網查詢畢業(yè)證書二維碼網頁打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專業(yè)證明,須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如未按時提供證書取消應聘資格。
⑤教師資格證(無教師資格證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在體檢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者取消應聘資格)及《中國教師資格網》的查詢網頁打印件。
⑥國家統招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報到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加蓋畢業(yè)學校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須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報到證原件,如未按時提供,取消應聘資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復印件與①②原件按順序裝訂。另須提交1寸彩色與《報名登記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6張(背面?zhèn)渥⑸蠄罂紝W科+姓名)。
應聘人員對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經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在本次招聘崗位中調整或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二)現場初審
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及時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現場照相、錄入指紋信息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現場照相并錄入指紋信息,本人對錄入的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
(四)現場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3月28日—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考務費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每人80元(其中教育公共知識40元、學科專業(yè)知識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應聘人員可憑家庭所在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家庭所在地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原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免收考務費。
(五)資格審查
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