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需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聘用制),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選拔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應(往)屆畢業(yè)生145名、在職教師119名、骨干教師30名、財務人事專員6名。具體崗位、學科及條件見《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2017年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遵守學校紀律;
4.身體及心理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應聘幼兒園、語文學科的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應聘其他學科的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一)應(往)屆畢業(yè)生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本科畢業(yè)生年齡應在25周歲以內(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在30周歲以內(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及專業(yè):應聘人員應為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或2015年、2016年同類高校及學歷學位畢業(yè)生中尚未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個別偏遠學校崗位學歷條件適當放寬(詳見附件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須與申報學科一致或相近。
3.教師資格:應聘人員須具備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高段可低用)或持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對持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可先行報名參加招聘考試,如預錄,待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派遣。
(二)在職教師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在職教師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1)應聘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前教育專業(yè)學習經歷,并取得畢業(yè)證書。
(2)應聘中小學教師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2012年7月及以后參加工作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個別偏遠學校崗位學歷條件適當放寬。
3.教師資格: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4.任教年限及資歷
應聘人員應為現(xiàn)任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且具有兩年及以上不間斷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工作經歷(社會培訓機構工作經歷除外)。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畢業(yè)前實習任教經歷不算。
(注:各單位在職教師招聘條件不低于上述基本條件。)
(三)骨干教師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學歷:應聘人員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骨干教師年齡在43周歲以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師資格: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4.任教年限
應聘人員應為現(xiàn)任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且具有6年及以上不間斷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經歷、并取得中小學一級(即原小學高級和中學一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5.資歷
應聘骨干教師必須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中的一項:
(1)具有市級(地級市,下同)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名教師及其他教學業(yè)務類相當榮譽者;
(2)近五年參加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競賽或教師五項全能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