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經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翼城縣委、縣政府同意,根據(jù)《翼城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4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裱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真正把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優(yōu)秀人才選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崗位上來。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及其他人員。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和專業(yè)(含方向)條件;
(五)身體健康,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人數(shù)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2、工作經歷、年齡、現(xiàn)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guī)定外,均以報名起始日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不含高層次崗位),研究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類類同。
4、招聘崗位有從業(yè)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有關規(guī)定,本次招聘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具體組織實施,采取考試和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招聘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高層次人才的崗位,采取面試考核的辦法招聘,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具體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2月18日8:00至2月22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翼城縣匯豐學校。
2、資格審查
①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填寫報名表時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嚴格按招聘崗位計劃表所列名稱規(guī)范填寫。
②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以上證件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填寫完整的《翼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近期同底3張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或其他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
③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③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未做出結論的;
④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公務員(包括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⑤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⑥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⑦本縣所有全額、差額供養(yǎng)人員不得報考。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忌ㄓ嵎绞饺缬凶兏,需及時通知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并注意保持手機開啟以便聯(lián)系,如因手機沒有開啟等原因導致無法與考生本人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