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南開中學濱海生態(tài)城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確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fā)〔2010〕74號)、《關于印發(fā)<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學校簡介
天津市南開中學濱海生態(tài)城學校是濱海新區(qū)教育體育委員會直屬的完中校,由濱海新區(qū)教育體育委員會與天津市南開中學合作開辦,辦學規(guī)模為60個教學班,其中初中24個班,高中36個班,此外還設有國際部,已于2016年9月正式啟用。學校硬件投入由濱海新區(qū)政府負責,辦學委托天津市南開中學負責,是濱海新區(qū)優(yōu)化教育資源配置、服務濱海新區(qū)開發(fā)開放的重要項目。
二、招聘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校2017年擬招聘教師42名,其中:
語文教師6名,數學教師7名,英語教師7名,物理教師5名,化學教師2名,生物教師1名,歷史教師2名,地理教師2名,政治教師2名,體育教師2名,信息技術教師(網絡)1名,美術教師1名,音樂教師1名,物理實驗員1名,化學實驗員1名,生物實驗員1名。
四、招聘對象及范圍
在職相關崗位教師和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教師職業(yè);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7.應聘教師崗位人員須具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具有博士學位人員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
8.應屆畢業(yè)生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198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有教師工作經歷的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197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9.應聘人員須具有城鎮(zhèn)戶口;
10.在職人員須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或者沒有天津市常住戶口但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濱海新區(qū)在編教師;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017年天津市南開中學濱海生態(tài)城學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