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晉中市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晉中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晉中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經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00名,幼兒教師60名。
一、招聘職位、學科及待遇
1、中學教師40名。
①靈石一中10名。數學1名、政治2名、物理2名、地理2名、歷史1名、生物1名、俄語1名。
②初中30名。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3、物理3名、音樂5名、美術5名、體育3名、計算機5名。
2、小學教師60名。語文7名、數學5名、英語5名、音樂10名、美術10名、體育10名、計算機10名、科學3名。
3、幼兒教師60名。其中:靈石一幼15名,靈石二幼10名,靈石三幼10名。鄉(xiāng)鎮(zhèn)中心園25名。
4、中小學教師為全額事業(yè)人員,幼兒教師為合同制人員(工資參照全額事業(yè)人員標準執(zhí)行,由縣財政全額負擔)。
5、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兒教師,待幼兒教師編制下達后,不再另行組織考試,按事業(yè)人員招考有關規(guī)定錄用為全額事業(yè)人員,并辦理入編手續(xù)。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1、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獻教育事業(yè)的精神。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中學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小學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幼兒教師:①幼兒、學前教育、音樂、舞蹈、美術專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②初學歷為全日制幼兒中等師范學校的畢業(yè)生,后取得相同或相近專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③有3年及以上在我縣公辦幼兒園(指靈石一幼、靈石二幼和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代教經歷的,可放寬到全日制幼兒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報名時本人需提供所在園證明(園長簽名、加蓋公章,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工作的由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長簽字、加蓋公章。),近三年工資表原件和所在園公示情況證明。
6、具有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①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12年應屆師范類學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加蓋畢業(yè)學校學籍部門印章并統(tǒng)一打印的學業(yè)成績單; ②其它專業(yè)的畢業(yè)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理論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證或成績合格證明材料。③應聘幼兒教師的音樂、舞蹈、美術專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暫不需要教師資格證,但在錄用后一年內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合同。
7、戶籍不限,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1994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行政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②、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③、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曾因嚴重違紀受過開除學籍處分的;
④、已經考試錄用為我縣教師或我市特崗教師服務期未滿的;
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12年6月11日至15日
2、報名地點: 靈石文化藝術中心前廳
3、報名要求:
①報考中、小學教師的,只能選擇一個學段(中學或小學)報考一個學科。報考幼兒教師的,只能選擇靈石一幼、靈石二幼、靈石三幼、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中的一所(類)。
②報考人數與錄用人數之比不得少于3:1,否則將按實際報名人數縮減招聘人數。
③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報名時須帶:
(1)報到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領取畢業(yè)證的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加蓋畢業(yè)學校學籍部門印章的相關證明)。
(2)身份證、戶口本(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紅底彩照四張。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招考條件第六條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要對所提供的資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4、報名資格審查:由教科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負責,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查。教科局負責審查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學籍檔案;公安局負責審查戶籍和年齡。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講課答辯(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①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
②考試內容:中學教師為:所報學科高考內容占90%,教心學占10%;小學教師為:所報學科?苾热菡90%,教心學占10%;幼兒教師為:學前教育專業(yè)?苾热菡90%,教心學占10%。
③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講課答辯
參加講課答辯的考生按所報學科招聘名額的1:2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講課答辯總分為100分(其中講課90分、答辯10分)。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講課答辯成績×60﹪。
五、體檢
參加體檢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及學科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標準按《晉中市事業(yè)單位錄用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名額,按學科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要進行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考核,采取審查相關證件和檔案以及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調查了解的方法進行。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按學科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1、經考核合格后,進一步復核考生的有關證件及檔案,復核無誤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教科局和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中小學教師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幼兒教師統(tǒng)一簽訂勞動合同,縣人社部門鑒證,合同期為三年。
2、報考中學教師職位并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根據其學科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靈石一中招聘的學科、名額等額聘用為靈石一中教師,其余聘用為初中教師。聘用的初中、小學教師全部分配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新招聘教師五年內不得流動。
3、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所有被聘用的考生,必須在分配通知的三日內到崗,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崗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咨詢電話:人社局0354-7623621 教科局0354-7618614
靈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