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石家莊市辛集市教師招聘對象和條件(100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9日至1998年11月18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為30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或40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
4、辛集戶籍,或配偶為辛集戶籍;部分崗位為河北省戶籍;
5、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長期立足基層、服務一線的工作意愿;
6、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辛集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確定,凡涉及年齡、戶籍遷入時間、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18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6年11月18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滿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二)公安局機關事務中心特殊招聘條件:
1、應聘公安局機關事務中心崗位的,身體條件除符合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標準外,還要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2、應聘公安局機關事務中心崗位的,需參加體能測評并合格后方可報考。
2016年河北省石家莊市辛集市教師招聘公告(100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