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jù)《古交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中有關資格復審工作的要求,經古交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決定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最后1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所有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各崗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xiàn)人員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此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共有242名,其中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121名、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60名、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61名。(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古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四、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一份;
2.報名表一份;
3.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考小學和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印制的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已就業(yè)人員須攜帶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人事代理人員須出具檔案存放單位的證明;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五、其他要求
1.資格復審后,考生所持有的加蓋古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的筆試準考證將作為參加面試的依據(jù),請考生妥善保存。
2.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
咨詢電話:0351-5218005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