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查分登記表
姓名 |
準(zhǔn)考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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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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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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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錯漏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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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ù)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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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漏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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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ù)核人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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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注:考生需于公布分?jǐn)?sh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填寫查分登記表并傳真到0769-23126007,東莞市教育局負(fù)責(zé)按程序查核分?jǐn)?shù)后向查詢?nèi)朔答,如有誤并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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