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潛江市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根據(jù)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地點:潛江市廣播電視大學(潛江市章華南路4號,潛江中學正對面),搭乘火車的考生出站后乘10路公交車,在潛江中學站下車步行過馬路即到。
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忌蚬试趶蛯徠陂g本人不能前來,可委托代辦人前來復審,代辦人須持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并在《2016年度潛江市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登記表》和各類復印件(打印件)資料上簽字署名。
三、資格復審內(nèi)容
(一)考生下載、填寫《2016年度潛江市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每張表粘貼一張與網(wǎng)上報名相同的照片。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帶齊以下證件和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的學歷認證結(jié)果打印件2份(帶二維碼);
3.筆試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4.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5.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6.崗位報考資格條件所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三)考生在每張復印件和打印件上簽“屬實”并署名。
四、資格復審流程
(一)審核時分兩組進行,報考農(nóng)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崗位的到第一組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其他崗位的到第二組進行資格復審。
(二)審核人員按照崗位條件審核報考資格,并在兩張登記表上簽上復審結(jié)論和簽名。對復審合格人員寫“復審合格”結(jié)論并簽名;對不合格人員要寫明原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審核人簽名。
(三)審核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情況記錄單》上做好每位考生復審結(jié)論的記載,并裝訂復審合格考生的資料備查。
(四)復審合格人員到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處繳納面試報名費50元和一份《復審登記表》。
五、要求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未按規(guī)定前來復審,又沒有與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728-6230465),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公開招聘期間,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如有變更請及時與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避免錯失參考機會。
(三)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潛江教育信息網(wǎng)www.qjjy.org面向社會公示5天。
附件: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2016年度潛江市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登記表
潛江市教育局
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