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教育局遴選教師公告
為提高我縣城內學校教師整體素質,緩解部分學校一線教師短缺的現(xiàn)象。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我縣農(nóng)村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中公開遴選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遴選學科及人數(shù)
本次共遴選41人,其中:數(shù)學2人(二中1人、三中1人),語文3人(新城初中部1人、三中2人),英語6人(新城初中部1人、五小2人,實小2人、三中1人),地理1人(新城初中部),歷史3人(新城初中部1人、二中1人、四中1人),生物1人(新城初中部),思想品德1人(新城初中部),音樂1人(新城初中部),體育4人(新城初中部1人、實小2人、三中1人),美術2人(新城初中部1人、五小1人),信息2人(新城初中部1人、實小1人),小學班主任11人(五小8人、實小3人),幼兒園4人(五小2人、實小2人)。
二、遴選條件
1、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具有與遴選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專業(yè)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良好的身體、心理素質、品貌端正。
2、年齡條件。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
3、學歷條件。小學班主任崗位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中師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崗位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幼兒師范學校幼師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均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萍耙陨蠈W歷。
4、專業(yè)條件。小學班主任崗位要求普師、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數(shù)學四個專業(yè)均可,幼兒園崗位要求幼師、幼兒教育、學前教育、音樂、美術五個專業(yè)均可,其它崗位均要求專業(yè)對口,以上專業(yè)均含不低于規(guī)定學歷的第二學歷。同時地理、歷史、生物、思想品德和信息技術五個學科除專業(yè)對口外,現(xiàn)從事本學科教學工作一學年及以上(即以2015至2016學年度為準)也可報考本學科。
5、資格條件。幼兒園崗位要求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小學崗位要求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初中崗位要求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6、其他要求。2013年及以后招聘的教師和特崗教師因服務期未滿,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當場確認考試資格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7日,上午7:30—12:0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依安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3、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①報名表一份(到各中心學校郵箱打。;
②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yè)證(含專業(yè)對口的第二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信網(wǎng)打印帶有二維碼的學歷證明;
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本中心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到各中心學校郵箱打印,按項目如實填寫完整,蓋章、簽字);
⑥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三張。
4、報名注意事項:
①每人只限報一個學科;
②報名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③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報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筆試和試講均實行百分制,筆試和試講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筆試占考試成績的50%、試講占考試成績的50%?偝煽=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分值折合后計算保留兩位小數(shù)。
1、筆試。筆試按報考學科進行本學科教材測試。幼兒園崗位測試以學前教育專業(yè)課教材為主,小學班主任崗位測試語文、數(shù)學兩個學科,各占50分(小學教材占60%,初中教材占40%)。其他學科均測試本學科教材(初中教材占60%、高中教材占40%)。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本學科遴選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如果末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相應擴大進入試講人選。
2、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學科知識體系、課程意識和能力、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以及教學語言和提問設計、板書、講解等基本技能。試講采取仿真課堂的形式,面對評委講課,講課時無師生對話和答疑,講課時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筆,時間為10分鐘。試講課題為報考學段本學科教材(小學班主任試講學科為小學語文)。
試講結束后,根據(jù)遴選學科按報考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遴選學科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按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若試講成績也并列時,增加遴選人數(shù)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16年8月10日上午8:00-10:00 實驗中學一號教學樓。
4、試講時間及地點:2016年8月11日,第五小學。
五、體檢、公示、聘用
1、體檢。擬聘用人員應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2、公示。考試、體檢合格人員,在依安縣政府網(wǎng)站及教育局指定位置公示5個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調動、聘用手續(xù)。本次聘用人員首先優(yōu)先于新城初中部聘用,其次按本學科成績高低自行選擇聘用學校。
六、考試紀律
嚴格工作紀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營私舞弊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服從遴選主管部門的安排及學校的劃分,對在報名、筆試、體檢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的將參照有關規(guī)定由遴選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依 安 縣 教 育 局
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安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