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jù)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學區(qū)化辦學方案,經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2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選調教師25名。其中:語文教師5名、數(shù)學教師5名、英語教師5名、體育教師2名、物理教師2名、政治教師1名、歷史教師1名、地理教師1名、生物教師1名、音樂教師1名、美術教師1名。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工作能力。
5.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相應條件。
6.必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二)具體條件
1.具有與所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具有與所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普通話要求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3.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1.工作未滿五年的新招聘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能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的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所有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地點: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老校區(qū)校辦室(建禾東路19號)。
3.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辦法,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應如實填寫《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并簽字,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
該表可從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文山市人民政府網(www.37.gov.cn)下載。
4.報名要求: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順序整理):報名表一式2份(空表可復印,須本人手工填寫)、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2張貼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有多個學歷的需提供各層次的畢業(yè)證,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還需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驗證報告、無學歷認證報告的可暫時提供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代替,聘用前提交學歷驗證報告)、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履職考核登記證、有效期內的《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教育教學業(yè)績(參加統(tǒng)測的學科教師可提供近三年的教學成績證明)及教育科研成果有關的證明材料(獲獎或受表彰)、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須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等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者的選調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2016年8月1日在文山人社網、文山市三七之鄉(xiāng)網站公示。
(三)考試方式
1.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應聘教師在規(guī)定時間,分學科統(tǒng)一參加筆試。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數(shù)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3.準考證領取:8月7日下午14:30至下午17:30到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老校區(qū)校辦室領取。
(四)筆試
1.時間:2016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2.地點: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老校區(qū)教學樓(建禾東路19號)。
3.分值:卷面分100分,占總成績的30%。
4.注意事項:筆試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5.筆試內容:教育法律法規(guī)、相關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yè)知識及教學設計。
6.筆試成績公布:2016年8月8日下午5點在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老校區(qū)公布。
(五)面試
1.時間:8月9日上午7:30至面試結束。
2.地點: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老校區(qū)教學樓(建禾東路19號)
3.注意事項:面試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
4.分值: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70%。
5.面試內容:
應聘教師按抽簽順序參加講課,音、體、美學科教師還須進行與學科內容有關的才藝展示。評委對應聘教師的講課、才藝展示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①音、體、美學科應聘教師:對所抽課題進行25分鐘以內的講課,占面試成績的60%;說課結束后進行5—10分鐘之內個人的才藝展示,占面試成績的40%。
②其他學科應聘教師:對所抽課題進行25分鐘以內的講課。
(六)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綜合成績于8月10日在文山人社網、文山市三七之鄉(xiāng)網站公示。綜合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確定擬聘任人員
考試結束后,按照崗位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學校根據(jù)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擬聘,如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的,按市內、市外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并對擬聘情況進行公示。
(八)體檢與考核
1.體檢必須在縣(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與市教育局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重點對擬選調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等進行審核。同時要核實擬選調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
3.確定進入下一選調程序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檔案到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鳳凰路市政務中心4樓)進行審閱。
4.體檢、考核結果作為是否選調的依據(jù)。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個人放棄等情況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綜合成績達到合格成績分數(shù)線的其他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一次。
(九)公示
體檢和考核通過的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文山人社網、文山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異議的,經調查核實屬實的,不予選調。
(十)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在辦理干部人事調動手續(xù)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干部檔案等進一步審核,條件不符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它事項
(一)成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單位等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在選調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確定的,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工作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選調工作有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報名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文山第一初級中學:0876-2127485
監(jiān)督電話:
文山市教育局監(jiān)審科:0876-2143323
附件:文山市第一初級中學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doc
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山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