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寶應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教師崗位工作人員,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23日至1998年7月26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崗位簡介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本簡章有關“考察”參照標準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byldbz.gov.cn)
寶應教育網(wǎng)(www.byjy.org)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以下簡稱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寶應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網(wǎng)站(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6年7月23日09∶00-7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6年7月23日09∶00-7月27日16∶00;
繳費時間:
2016年7月23日09∶00-7月28日16∶00。
報名網(wǎng)址: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yzrsks.com)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凡報名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其《崗位簡介表》,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本簡章及崗位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需在2016年7月2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2016年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取得時間、報考對象相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等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盡早選擇崗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崗位。
筆試考區(qū)安排及其有關要求,詳見考生報名須知(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yzrsks.com)。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其中,不同單位因招考條件相同而按同一崗位招聘的,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后,相關單位招聘計劃最終在該崗位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根據(jù)擬聘用人員自主選擇受聘情況相應自然減少乃至取消)。有關情況,及時在寶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byldbz.gov.cn)和寶應教育網(wǎng)(www.byjy.org)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并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的人員,可于7月29日09:00-16:00重新登錄寶應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網(wǎng)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于2016年7月29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寶應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寶應縣葉挺東路47號),經(jīng)其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xù)。
(6)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繳納報名費用,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在2016年7月31日-8月1日自行登錄寶應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資格初審
考生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jīng)歷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寶應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委托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寶應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教育局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資格初審期間,縣教育局根據(jù)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jù)網(wǎng)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補充。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縣教育局應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