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促進上饒縣新聞和信息事業(yè)發(fā)展,加強宣傳系統(tǒng)和信息人才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事業(yè)單位中公開選調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工作基本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用人標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選調。
二、成立上饒縣縣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江衛(wèi)農
副組長:傅元本 吳云飛
成 員:黃德正 周 洪 祝顯金 劉昌仁 徐建華
鄭建偉 俞順洪 陳 斌 魏建明 洪賢華
陳 軍 汪獻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王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三、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縣新聞中心和縣網宣辦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二)縣電視臺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yè)編制;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小學特崗教師轉編后未滿三年的、定向師范生轉編的教師和中小學緊缺學科的教師;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的;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崗位條件 見附件
四、實施步驟
選調工作按照編制選調計劃、發(fā)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實踐、體檢和考核、公示和辦理調動等步驟進行。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上饒縣委宣傳部負責選調工作的具體實施,上饒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選調公告
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用人單位報送備案的計劃擬定選調公告,在上饒縣政府網(http://www.srx.gov.cn/)、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srxrs.gov.cn/)、《上饒縣報》、上饒縣電視臺、上饒縣之窗(http://www.srxzc.com/)等媒體發(fā)布。
(二)報名須知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4日-2016年1月15日。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上饒縣縣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張(見附表);本人近期(六個月以內)免冠1寸彩照3張;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工資證明、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婚的需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未婚的需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參加選調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資料,如因弄虛作假或疏忽錯報被取消選調資格的,后果由參選人員自己承擔。參選人員應遵守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的有關規(guī)定和政策,認真履行各項義務,保證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xié)助他人舞弊。
2.考試繳費標準按照贛發(fā)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50元/人•科,面試30元/人•科。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及監(jiān)察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面試、筆試或選調資格。
(三)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實踐相結合,按先筆試和實踐,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
實踐科目:2016年1月23日下午14:00-17:00
面試時間: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開始
筆試和面試地點:上饒縣第五小學。
實踐考試地點:上饒縣中學
新聞中心記者總成績=筆試*60%+面試*40%(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分)
縣電視臺、網宣辦技術員總成績=(筆試*30%+實踐*40%)+面試*30%(筆試、面試、實踐總分各為100分)
筆試科目:新聞中心為時事政治、新聞寫作相關知識等,縣電視臺、網宣辦為時事政治、寫作和計算機相關知識;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實踐科目采取上機操作辦法進行,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辦法進行,滿分100分。
2.筆試按照崗位選調人數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該崗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崗位選調,并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筆試成績也將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3.新聞中心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縣電視臺、網宣辦的面試根據筆試加實踐操作的成績按照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并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4.遞補面試人員
對面試本人自動放棄的,按崗位和筆試成績(網宣辦和電視臺按筆試成績加實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一次。如出現無人遞補或遞補后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情況,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調減或取消計劃按照不足調減1個計劃時不調減的原則進行。遞補面試人員情況將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5.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考生臨時缺考或違紀等情況導致實際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低于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考生有效面試成績的平均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將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并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進行公示。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新聞中心取筆試高分者,縣電視臺、網宣辦取實踐高分者。
2.體檢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
3.考核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負責,主要對擬調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崗位,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一次。如出現遞補人員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新聞中心取筆試高分者,縣電視臺、網宣辦取實踐高分者。遞補人員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五)公示和調動
經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調人員名單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調人員先到選調單位報到上班,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舉報監(jiān)督電話:
上饒縣監(jiān)察局 0793-8467195
上饒縣人社局 0793-8466280
上饒縣委宣傳部 0793-8466463
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