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日照市莒縣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簡章(20名)
為推進服務型工會建設,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山東省總工會《山東省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和日照市總工會有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核定編制之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從事莒縣有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莒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總工會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莒縣常住戶口或莒縣生源的畢業(yè)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責任心強,熱愛工會工作,甘于奉獻;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
(六)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黨務、工會工作經歷2年以上(從事黨務工作、工會工作時間截止到2015年11月18日)或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工會表彰的優(yōu)先錄用。
莒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按計劃聘用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職位
職位 |
人數(shù) |
專業(yè) |
備注 |
普通管理 |
19 |
不限 |
普通管理崗位男性10名、女性9名。法律服務崗位不限性別。 |
法律服務 |
1 |
法律專業(yè) |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莒縣工人文化宮三樓(浮來中路51號,萬德福西鄰)。
3、報名所需材料:(1)畢業(yè)證、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A4紙復印);(2)《莒縣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招聘報名登記表》1份, 1寸近期同版免冠白底彩照3張;(3)《誠信承諾書》1份;(4)在職人員應聘,需出具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5)從事過黨務、工會工作2年以上的,需出具縣級及以上有關機構的認定證明(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18日);(6)獲得縣級及以上工會表彰的需帶原件和復印件1份。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shù)3倍的,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普通管理崗位按男女性別比例分別核減)。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經初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于2015年11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莒縣工人文化宮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同時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5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shù)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二)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方面的素質,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在面試通知單上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需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
(三)加分規(guī)定
從事黨務工作、工會工作2年以上的筆試成績加2分(不重復加分),獲得莒縣、日照市、山東省工會表彰的筆試成績分別加1分、2分、3分(選取最高項)。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荚嚬ぷ鹘Y束后,在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對考生總成績進行公布。
五、考察與體檢
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若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察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對考察、資格復審以及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資格出現(xiàn)空缺時,從應聘人員中根據(jù)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對象。
六、公示與聘用
考試、考察和體檢工作結束后,在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fā)現(xiàn)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縣總工會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與最終聘用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報日照市總工會備案。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第一次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根據(jù)工作需要、受聘人員表現(xiàn)以及本人意愿確定是否續(xù)簽合同。
七、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員月工資不低于莒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50%(包含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應承擔費用)。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工資每月1500元。
莒縣總工會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按照企業(yè)用人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八、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在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及時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受到影響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莒縣總工會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6222467。
附件:
1.莒縣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招聘報名登記表
2.莒縣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
3.從事工會工作證明表
4.從事黨務工作證明表
附件下載
莒縣總工會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