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麗水市委黨校招聘高學歷人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及《市直事業(yè)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yè)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yè)生招聘人員工作意見》(麗人社﹝2011﹞13號)精神,經研究,中共麗水市委黨校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學歷人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所需專業(yè) |
學歷 |
學位 |
備注 |
教師 |
專業(yè)技術 |
1 |
經濟類 |
研究生 |
碩士 |
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須為“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 |
教師 |
專業(yè)技術 |
1 |
計算機類 |
研究生 |
碩士 |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專業(yè))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 12 月 31日以后出生);
3.“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同時,本科學歷也應為“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若境外高校取得學歷學位須是經國家教育部認證的,辦理調動手續(xù)前須拿到認證證書);
4.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招聘工作在麗水市委組織部指導、監(jiān)督下,由中共麗水市委黨校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平臺
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中共麗水市委黨校網站(http://dx.lishui.gov.cn)。
(二)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實際情況,可采取如下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 31日至2015年1月18 日(上班時間),報名地點:中共麗水市委黨校辦公室(1號樓208室)。應屆畢業(yè)生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畢業(yè)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畢業(yè)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表2份、教學科研相關證明材料。
2.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從本公告發(fā)布網站下載并填妥《報名表》連同相關報考材料jpg格式圖片(必須掃描而成)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5年1月18日前發(fā)送至報名電子郵箱:lsswdx@163.com。
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考試。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考的人員須在考試前一天交驗以上報考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方式分為試講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試講
根據黨校教學特點,報考人員結合所學專業(yè),選擇一個與所學專業(yè)相關的教學專題在規(guī)定時間內(1.5小時左右)試講。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注重對應試者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素質、個性特征、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試講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工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實行崗位服務期限,最低服務期限為 5 年(若無合適的,崗位可空缺)。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1.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中共麗水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聯系地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中山街北333號
報名聯系人:諸葛老師,咨詢電話:0578-2296606
附件:中共麗水市委黨校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中共麗水市委黨校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