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guī)定,經批準,福建醫(y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yī)院(福州市傳染病醫(yī)院)將在近期舉行開招聘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考試,共計劃招聘6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條件及要求詳見《2016年度福建醫(y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yī)院自主公開招聘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可登錄福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fzrsrc.com/ 福州衛(wèi)生人才網站http://www.fzwsrc.com/ 福建醫(y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yī)院網站http://www.fzcrb.com/ 查詢)。
二、招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未滿36周歲視為35周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均以報名的第一天為截止日期,個別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以報名的第一天前取得(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可推遲至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有要求相關工作經驗的,以報名的第一天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6、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7、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钡膶W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蚩蒲性核(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8、招考職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職位原則上不開考(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職位不受此比例限制)個別職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并上報主管局及人社部門審批。
9、機關事業(yè)單位各類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的,須經所在單位和縣(市)衛(wèi)生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 2016年5月16 日 - 5月17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2:30 - 5:30
2、報名地點:福州市傳染病醫(yī)院門診綜合大樓七樓學術廳(福州市鼓樓區(qū)西洪路312號)。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到本院及相關網站,下載報名表并填寫清楚,隨同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兩張、畢業(yè)證書(往屆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以及其他要求具備的證書、待就業(yè)畢業(yè)生須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必須無具體接收單位)及《推薦表》、報考護理專業(yè)人員,往屆生需帶已取得的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以上證書原件均須用A4紙復印。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
4、筆試加分:對象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此類考生加分材料請于現場報名時一并提交。
四、考試方法: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筆試范圍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業(yè)務知識,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待定(具體見準考證和我院網站通知)。
3、筆試地點:待定(具體見準考證和我院網站通知)。
4、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在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在我院網站公布。
5、僅招收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收人數比例在10:1以內的(含10:1),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報考人數與招收人數比例在10:1以上須先進行筆試,再按規(guī)定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待定(具體見網站通知)。
2、面試地點:待定(具體見網站通知)。
3、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4、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福州衛(wèi)生人才網及本院網站上公布。在職報考者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面試前兩天下午18:00之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面試資格。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8:00之前由本院確認,并及時報市衛(wèi)計委、市人社局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并公示。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報考者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僅參加面試崗位的綜合成績直接按面試成績計算。
2、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數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對于考試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依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執(zhí)行。
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本院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七、聘用
本院按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7個工作日后,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市衛(wèi)計委、市人社局審批。擬聘用的人員應在市人社局錄用手續(xù)辦理完成15日內到本院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本院可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八、有關事項
1、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等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取得聯系,如因考生所留聯系方式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福州市傳染病醫(yī)院網站、福州衛(wèi)生人才網是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各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福州市傳染病醫(yī)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91-83777780 0591-88116009
福建醫(y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yī)院
福州市傳染病醫(yī)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