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2014年度部分行政執(zhí)法機關基層公務員專項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評公告
為了做好全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評工作,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關于福建省2014年度部分行政執(zhí)法機關基層公務員專項招考公告》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對象
報考公安職位的考生,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按職位招考人數(shù)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心理測評的人員,心理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請考生近期保持手機、電話暢通,以便聯(lián)系。隨意更改通訊號碼無法聯(lián)系的責任自負。寧德市公安局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請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時回復確認信息或打電話確認。
二、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評的組織實施
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評工作,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由市公安局、市公務員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體能測評工作組,同時邀請人事考試監(jiān)督員到場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實施
體能測評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執(zhí)行。
四、有關要求及說明
1、心理測評于2014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在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國泰大廈二樓)進行,請各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寧德市公安局安排的分組情況,提前30分鐘到場。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參加心理測評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2、體能測評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在寧德市體育中心進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著運動裝、穿運動鞋,7:40分鐘前到寧德市體育中心集中,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能測評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3、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可登陸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查詢。
4、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安排補測,直接取消面試資格。心理測評、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宣布。
5、體能測評結論,考生必須簽字確認,不簽字的直接取消面試資格。
寧德市公安局
寧德市公務員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