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戒毒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招錄時需測評體能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5.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招錄機關要按照好干部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內容。
6.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資格審查貫穿公務員招錄全過程。錄用考察是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huán)節(jié),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六、關于違紀違規(guī)及其他相關政策
1.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
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無正當理由放棄錄用資格,不依法執(zhí)行回避規(guī)定,及其他不誠信行為的,一律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作為公務員報考資格及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視具體情節(jié),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3.《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guī)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規(guī)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忌推渌藛T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如果報名時符合我省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或其他省(區(qū)、市)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或其他。▍^(qū)、市)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向所報考的機關報告情況,并立即退出在我省的參考行為,我省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如果考生明知本人已經被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或其他。▍^(qū)、市)機關錄用,卻依然參加我省的公務員招考,我們會將其行為列入誠信檔案,并告之其所錄取的部門(單位)。
七、報名網絡技術及其他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1)了解擬報考職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環(huán)境,經濟社會發(fā)展等情況。
(2)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從官方網站下載招錄計劃,對照招考計劃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3)為防止報考失誤,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錄公告及相關文件,熟悉公務員招錄的相關政策。
(4)網絡報名是基于考生誠信報名的前提下開展的,設置了對不誠信行為的后續(xù)處罰措施,報考人員一定要認真檢查自己填報的信息,并保證信息真實性?忌顖笮畔⒉徽鎸嵒蛱顖箦e誤的,導致網上資格審查或現場資格確認無法通過,考生自行承擔責任。考生隨意更改聯系方式沒有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導致無法聯系的,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5)照片不合格者,將無法進入考場。
(6)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免報名后期因報名人數激增導致網絡擁堵造成報名失敗。
(7)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2.報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基本流程為:登錄報名網站—>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
3.是否允許重復報名?
不允許,同一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只允許報名一次。
4.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輸入錯誤如何處理?
用正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重新報名。
5.每人可報考幾個崗位?
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