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綜合大學。位于美麗的海濱城市青島,坐落在黃海之濱、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2012年,青島大學被確定為山東省應用基礎型特色名校。山東省人民政府與青島市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建青島大學協(xié)議。學校的整體辦學實力進一步增強。目前,學校的在校生達到4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8000人,本科生32000余人,留學生1300余人。學校設置了文、藝、史、哲、理、工、醫(yī)、經、管、法、教育等11個學科門類,開設了100個本科專業(yè)。學校設置了240余個碩士學位點,涉及到40個一級學科;53個博士學位點,涉及到10個一級學科;博士后流動站9個。
經過多年的建設,青島大學已經發(fā)展成為一所規(guī)模較大,集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多學科為一體的綜合大學。學校以優(yōu)良的育人質量,較高的學術水平,贏得了社會的贊譽。青大人正肩負著社會的責任和歷史的使命,懷揣著希望和夢想,闊步走向新的輝煌。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青島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名,其中,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29人,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應聘中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高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島大學人力資源處網站(http://rlzy.qdu.edu.cn/bumen/xingzheng/renshichu/htm/)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一律采取電子郵件形式報名,電子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電子郵箱:qingdazhaopin@163.com。
報名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青島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掃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就業(yè)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yè);(4)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5)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報名時間:信息發(fā)布之日起15日內。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批準,面向博士和高級崗位人員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面試主要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各占面試成績的50%,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及教學水平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在青島大學人力資源處網站公布。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學校成立考核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體檢工作。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資及福利按照國家、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六、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學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人力資源處(辦公樓231室)
聯(lián) 系 人:韓老師 紀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32)85951142
電子郵箱:qingda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4〕14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青島大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