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直學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十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fā)〔2012〕106號),結合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十堰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含東風分局所屬學校)、市直部分幼兒園、市高級技工學校公開招聘教師160名,十堰外國語學校公開招聘教師5名,十堰京中實驗學校公開招聘教師8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要求的人員。詳見附件1《十堰市市直學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對《崗位表》中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市教育局及各相關招聘單位聯系。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已在編在崗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人員(若在招聘公告發(fā)布之前辦理了辭職手續(xù),以當地人社部門審核蓋章日期為準,可視為非在編在崗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崗位表》。
(一)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要求:《崗位表》中要求的年齡計算日期為6月1日后(如某崗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1日,畢業(yè)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6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考生(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已申請認定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通過),若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關于學歷要求的說明:《崗位表》中招聘條件的學歷標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僅限于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歷”,僅限于本科學歷的人員;“普通高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指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茖W歷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含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試均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bsyrss.gov.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8:30--17:00(僅限工作日、工作時間,下同)。
2、資格初審時間: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9:00--17∶30期間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通過網上審核。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資格初審由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單位負責,如有疑問請咨詢市教育局及各相關招聘單位。
3、繳費確認時間: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201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9∶00--18∶00進行報名確認和網上筆試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網上顯示“確認”,報考人員點擊確認后繳費即為成功。未按期參加報名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打印時間: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7月4日9∶00至筆試開考前,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弄虛作假,將取消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上傳照片或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將不能通過審核)。
3、繳費數額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guī)定,每位報考人員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100元。
4、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是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要求設置的,對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予報名。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fā)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請打印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等相關資料,并妥善保存以備資格復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