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于2016年5月20日~5月21日9:00~17:00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2016年5月22日,地點:茶陵縣職業(yè)中專。主要是理論考試,所有崗位一套試卷,內容包括時事政治、人文素質、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相關知識。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將在茶陵教育信息網上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學識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思維能力、隨機應變能力等。
3、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
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出現(xiàn)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排前,面試成績也相同時,通過加試確定名次。
不能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入圍體檢。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傳染病和精神病史檢查為必檢項目。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的表現(xiàn),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八、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1、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由被聘用對象選擇用人學校,并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且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提檔審查手續(xù),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監(jiān)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人社、編制、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監(jiān)督電話: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0731-22063823茶陵縣紀委。
十一、咨詢電話
政策、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731-25245308,0731-25245310。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茶陵縣2016年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xls
特此公告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茶陵縣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