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yè)知識一門。筆試時間為5月7日,筆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體檢、考察。
2. 根據筆試成績,招聘計劃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課,初中、小學的采用模擬課堂。其中:
音樂(舞蹈)、體育、美術、信息技術、電子商務實訓指導師學科先進行筆試,然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都進行技能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職中計算機學科先進行筆試,然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都進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和技能測試。
3.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音樂(舞蹈)、體育、美術、電子商務實訓指導師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中小學信息技術按考生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職中計算機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綜合成績相等,音樂(舞蹈)、體育、美術、電子商務實訓指導師學科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學科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y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教育網、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2016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畢業(yè)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1.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 被聘用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周年(含試用期一年)。
4.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后一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碩士研究生和職中計算機、食用菌專業(yè)課教師、電子商務實訓指導師允許聘用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將在慶元教育網、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8-6122610
附件:
附件2:2016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需求計劃表.xls
附件3:2016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綜合成績考核情況表.rar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