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陽信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兩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與報名時上傳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報學段、學科),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全日制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證,同時提交從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在職人員報考的,提交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證明信須加蓋單位公章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出具人簽字。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信確有困難的,在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交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學歷專業(yè)證明原件,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發(fā)證機關出具的合格證明、報到證(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原件須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
2、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所在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畢業(yè)生需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組織部門選派的到村任職大學生需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退伍證,退役時間以退伍證簽發(fā)時間為準。
3、陽信縣已婚人員須提供由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辦出具,且經陽信縣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局審核的無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證明;非陽信縣已婚考生須提供當?shù)乜h級衛(wèi)計部門出具且經陽信縣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局審核的無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以上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以上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jù)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shù)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在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www.sdyxedu.com)公布。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無筆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者不得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內容: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均采用陽信縣高中一年級現(xiàn)行必修教材;學前教育崗位為陽信縣幼兒園大班教材;體育教練崗位為陽信縣高中一年級體育教材。
3、面試方式、計分辦法:面試說課前備課時間40 分鐘,面試說課時間10 分鐘。面試說課成績滿分為100 分,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成績在每組崗位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公布。
4、考試總成績排序: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崗位分別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總成績并列者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學歷高、是否中共黨員、年齡小的次序排序。若仍有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則聘請專家再次命題進行加試,并根據(jù)加試成績高低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5、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崗位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等額(1:1)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時,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同一類別其他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取消進入考察范圍資格。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www.sdyxedu.com)公布。
七、考察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崗位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八、體檢
1、體檢地點、標準、時間:體檢在縣級或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相關文件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的具體時間、集合地點、注意事項等在體檢通知書中公布。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體檢項目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2、復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申請復檢,逾期不申請復檢者,則視為認同不合格結論,不再受理復檢申請。復檢僅限一次,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在縣級及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3、要求: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及棄權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九、公示聘用
根據(jù)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同一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進行選崗,選崗具體時間在陽信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為保持教師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文件規(guī)定,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十、其他
1、報考人員及相關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考核、體檢、選崗等環(huán)節(jié)中有無理取鬧、干擾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謾罵工作人員等不道德行為,一律核定為道德不合格,不予報名或聘用。
2、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自行及時通過陽信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www.sdyxedu.com)了解教師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陽信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陽信縣教育體育局 8223907
監(jiān)督電話: 陽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8232118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260218
附件:
陽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信縣教育體育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