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各有關高校、市直各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把認定范圍和條件
根據閩教人[2012]22號文件要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制度在把好教師"入口關"的重要作用,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認定工作,堅決杜絕擅自提高或降低認定條件標準、隨意變動法定的認定程序、超越管理權限認定教師資格的行為。對申請人員提交的材料要逐一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必要時應對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書等進行真?zhèn)悟炞C。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的申請人員,要加強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職業(yè)道德、教育教學水平和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以及閩教人〔2010〕43號文、閩教人〔2011〕6號文等的要求,規(guī)范申請人員的體檢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fā)展的意見》(閩政〔2010〕24號),從去年開始,省教育廳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補充幼教師資,滿足我省幼兒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求。各市、縣(區(qū))轉崗從事幼教工作的小學富余學科教師和公開招聘的非學前教育專業(yè)的幼兒園新任教師,經過轉崗培訓或崗前培訓合格,取得省教育廳核發(fā)的轉崗培訓結業(yè)證書或崗前培訓結業(yè)證書,可按規(guī)定程序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受理范圍
(一)戶籍關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關系在工作單位)的在職在崗教師;
。ǘ⿷艏P系在本市的社會人員;
。ㄈ┍臼懈咝2012屆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
。ㄋ模⿷艏P系在本市的2012屆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ㄎ澹2012年秋季只受理師范類。
三、日程安排
今年教師資格認定,全省統一實行網上申報,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ㄒ唬┚W報時間
春季:2012年5月17-21日
秋季:2012年10月18-22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2012年5月21-23日
秋季:2012年10月22-24日
。ㄈw檢時間
春季:2012年5月26-27日
秋季:2012年10月27-28日
(四)報送測試名單
春季:2012年5月28日前
測試名單格式下載:http://www.qzedu.cn/jszg/csmd.xls
。ㄎ澹┙逃虒W能力測試時間
春季:2012年6月2-3日
秋季:只受理師范類,不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測試辦法及要求屆時另行通知
。┘惺芾頃r間
春季:2012年6月11-13日
秋季:2012年10月30日-11月1日
(七)領取證書時間
春季:2012年6月20-21日
秋季:2012年11月8-9日
四、網上報名流程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申請人務必要填寫正確的常用電子郵箱,以備在遺忘登錄密碼時,通過電子郵箱找回密碼);
3.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注意正確選擇認定機構: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選擇泉州市教育局,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請選擇所在縣(區(qū)、市)教育局);
4.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5.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如確實需要重新設置登錄密碼的,須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到教育局現場辦理。
6.請申請人自行填寫并打印"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申請表(請用A4紙雙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處簽名)"、"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并交相關部門蓋章;
7.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8.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下載相關電子文檔并如實填寫、打印。
五、網報現場確認
注意正確選擇,有疑問請向相應確認點咨詢
。ㄒ唬┈F場確認點
1.鯉城區(qū)教育局
地址:泉州市鯉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打錫街157號)
聯系電話:0595-22138822
2.豐澤區(qū)教育局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東段豐澤區(qū)公務大樓主樓三樓203
聯系電話:0595-22508503
3.洛江區(qū)教育局
地址:洛江區(qū)萬安開發(fā)區(qū)洛江區(qū)政府辦公大樓后樓二樓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聯系電話:0595-22633310
4.泉港區(qū)教育局
地址:泉港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5-27726056
5.晉江市教育局
地址:晉江市梅嶺街道萬達廣場旁
聯系電話:0595-85660287
6.石獅市教育局
地址: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聯系電話:0595-83051239、88877211
7.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南安市區(qū)成功街新華大廈8樓807室
聯系電話:0595-86367818
8.惠安縣教育局
地址:惠安縣螺城鎮(zhèn)瑞安街
聯系電話:0595-87387040
9.安溪縣教育局
地址:安溪縣鳳城鎮(zhèn)新安西路北側2號(三十六米大街新華書店樓上4樓組織人事股)
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10.永春縣教育局
地址:永春縣桃城鎮(zhèn)城東大街122號
聯系電話:0595-23880266
11.德化縣教育局
地址:德化縣鳳池街69號
聯系電話:0595-23512671
12.泉州市臺商投資區(qū)社會事業(yè)局
地址:泉州臺商投資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大樓8樓
聯系電話:0595-27398852
13.泉州師范學院學生處(受理本校2012屆應屆畢業(yè)生)
地址:泉州師范學院東海校區(qū)學生活動中心102
聯系電話:0595-22919576
。ǘ┈F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打印);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國民教育系列,第二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2012屆應屆畢業(yè)可暫用就業(yè)推薦表代替學歷證書,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前必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語文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應提交與申請任教學科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7)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必須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簡稱"兩學"),所提供的合格證書必須是由省自考辦出具并驗印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或2002年8月前由我局認可的"兩學"培訓合格證書;
(8)體檢表1份(暫不提供,確認點在現場確認后統一組織到符合認證要求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并入檔);
。9)非師范專業(yè)或師范類更換學科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暫不提供,測試后入檔);
。10)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面向社會人員及非師范類2012屆應屆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用);
。11)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2)提交照片
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二張(粘貼認定申請表二寸二張,粘貼體檢表一寸一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一張)。
(三)整理要求
1.所有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只須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并由單位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
2.各申請人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整理,并將第2-7項材料裝訂成冊。每人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原件另行裝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和工作單位。原件應按申請人的順序收齊,現場確認機構驗證后即退回。
3.各縣(區(qū)、市)教育局受理并送我局認定的,應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面加蓋縣(區(qū)、市)教育局公章。
4.復印件統一用A4紙按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
各縣(區(qū)、市)教育局應于春、秋兩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認定計劃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后向社會公布。各地在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之前,要積極做好宣傳和準備工作,通過當地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程序和時間安排。
附件: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
一、關于學歷條件
1、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2、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中等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高中畢業(yè)學歷不能作為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3、取得"小學教育"專業(yè)?萍耙陨袭厴I(yè)學歷的人員,只能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取得"幼兒教育"專業(yè)?萍耙陨袭厴I(yè)學歷的人員,只能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4、大學?飘厴I(yè)后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5、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通過國家有關學位(學歷)認證機構的學歷鑒定,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6、取得兩個以上大學?飘厴I(yè)證書的,不能等同于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不能作為本科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7、關于高等學校1970-1976年入學的大學普通班畢業(yè)人員學歷問題,在教師資格認定時,原則上與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政策相一致,即按其畢業(yè)的學校專業(yè)在1977年恢復高考時辦學層次確定。
二、關于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的界定
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是指各級師范院;蚪浭〖壗逃姓块T批準的其他大中專院校開設的,以培養(yǎng)培訓教師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頒發(fā)的師范教育教學大綱、教學計劃進行授課的師范專業(yè)。要特別注意的是,個別的綜合類院校有開設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師資班),師范院校也有開設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要以上述的標準界定是否為師范教育類專業(yè),而不能單純憑學校的類別來界定。在實際工作中,區(qū)別師范教育類專業(yè)與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可看其課程設置上是否開設了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教學實習等課程。
三、關于教育學、心理學要求
1、關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參加教育學、心理學的補修和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予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補修和考試。
。1)通過國家自學考試已修學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
(2)2002年8月前,已取得由各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兩學"培訓合格成績的;
(3)已參加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修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目前暫可免予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的補修與考試;
。4)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的。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在學期間取得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不能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免試依據。
2、關于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若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飘厴I(yè)、第二學歷為非師范教育類本科專業(yè)畢業(yè)的,可免修教育學和心理學,但應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2)取得師范教育類專業(yè)?萍耙陨蠈W歷的人員,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如不能提交小學(兒童、學前)教育學和心理學合格成績的,應參加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補修和考試。
四、關于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
1、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參加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
。2)?茖W歷為師范教育類,但本科及以上學歷為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連續(xù)5年(含5年)以上未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
。4)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
。5)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認為需要參加測試的其他人員。
2、測試工作根據省教育廳制定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進行。對申請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主要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申請人的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思維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知識水平和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等理論解決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實現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話提問、板書和講解的技巧。
3、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免于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五、關于普通話水平要求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語音教師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2、1954年1月1日以前(不含1954年1月1日)出生的人員,以及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免于普通話水平測試。
六、關于體檢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guī)定,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合格。
七、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7、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8、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提供相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其權限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依法接受委托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負責認定本校在職人員或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是根據教師資格種類區(qū)分的,按屬地化原則認定,與學校行政隸屬關系沒有關聯。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有不同的認定權限,各地應嚴格按照各自的認定權限開展認定工作,不能越權認定。
九、其他問題
1、因學校調整、合并等原因,需要具備其他類別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申請認定與其新的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申請人可以申請認定多種教師資格,但一次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一般只填一個學科,在職教師所填學科原則上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社會人員所填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所學學科相一致。
4、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適用效力。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出具,應屆畢業(yè)生由其畢業(yè)學校出具。
6、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應屆畢業(yè)生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應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示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十、關于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
1、成建制獨立設置的廣播電視大學中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可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在廣播電視大學分校以及工作站(輔導站)中未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不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2、高等學校中從事少數特殊專業(yè)(如舞蹈、烹飪、民航等)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適當降低。
3、公辦高等學校編外長期聘用教師、民辦高等學校教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除具備《教師資格條例》等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工資關系在現任教學校,人事檔案在現任教學;蛉瞬糯頇C構;
。2)系統講授1門以上學校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且在現任教學校的教學時間滿1年以上;
。3)與現任教學校簽訂1年以上聘用合同;
。4)提供現任教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和無犯罪記錄證明。
4、高等學校附屬醫(yī)院臨床教學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除具備《教師資格條例》等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由學校人事部門納入學校教師管理;
(2)系統講授1門以上學校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
5、輔導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可按照其所學專業(yè)或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給予認定教師資格。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一二年四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