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特設崗位、面向轄區(qū)駐軍隨軍未就業(yè)家屬招聘專設崗位的報名人員統(tǒng)一在2016年4月5日-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單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的,一律當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其余崗位的報名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依據(jù)本簡章規(guī)定及設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在網(wǎng)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2.符合加分條件的報名人員統(tǒng)一在2016年4月14-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把加分依據(jù)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遞交到招聘單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驗,超過規(guī)定時間遞交的,一律無效,不再享受加分。資格審查截止后,對符合加分條件人員的資格和加分項目在貴港人事人才網(wǎng)(www.ggrsrc.com)公示2天,如有異議及時向招聘單位反映。
3.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4.招聘人員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確因需要在當年補缺的緊缺專業(yè)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報名結(jié)束后2個工作日內(nèi)匯總報市人社部門核準(縣市區(qū)所屬單位必須先報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審核)。因所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4月12日9:0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
(三)交費
1.交費方法及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于4月9日17:30前通過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支付考試費?荚囐M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已交考試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jù)(不領取收費收據(jù)不影響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3.應聘人員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取消未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tǒng)一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應聘人員繳費報名成功后,必須在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準考證是應聘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五、筆試及成績查詢
(一)筆試
1.筆試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2.筆試安排:
上午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二)成績查詢:2016年5月25日起,應聘人員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查詢筆試成績。
(三)本次招聘筆試不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但筆試只要有一個科目缺考的,定為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
六、招聘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一)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除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和面向轄區(qū)駐軍隨軍未就業(yè)家屬招聘的專設崗位外)筆試成績(含加分)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儭?/P>
(二)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和面向轄區(qū)駐軍隨軍未就業(yè)家屬招聘的專設崗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成績權重按5:5比例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分數(shù)+《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分數(shù)+加分分數(shù))÷2。
七、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含加分)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筆試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jīng)核準開考的崗位,筆試后合格人員再減少的,及筆試后崗位合格人員比例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jīng)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審核,報貴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已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由各縣市區(qū)公布。
(二)資格復查
參加面試人員在面試前必須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查,具體時間及要求以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通知為準(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和面向轄區(qū)駐軍隨軍未就業(yè)家屬招聘的專設崗位應聘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屬中專(含中師)學歷的,還必須提供戶口簿(生源地為本市的應屆畢業(yè)生,戶口未轉(zhuǎn)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學前轉(zhuǎn)出地派出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還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凡是報名時間截止后辭職的,一律視同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4.屬國外、境外學歷的,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屬駐軍隨軍未就業(yè)家屬的,還提供戶口簿、隨軍審批表、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在資格復查時發(fā)現(xiàn)與個人報名信息不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三)面試通知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通知參加面試考生。
面試通知發(fā)出前,如有考生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通過,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面試人選,但必須進行資格復查并公布名單后方可參加面試。面試通知發(fā)出后,如再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不按時參加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shù)進行面試。
(四)面試方式
中小學教師崗位招聘采用說課或講課(試講)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在面試結(jié)束核準后當天張榜公布。
每考場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單位以外專家人數(shù)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試考官必須由取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組織面試部門建立具備考官資格的考官庫,開考前再隨機抽取考官、考場。
面試實行驗證和抽簽制度。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驗證進入候考室,按編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